周村区财政局
标题: 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353/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9 发布机构: 周村区财政局

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周村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周村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条数,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发挥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规范制度建设,提高我县财政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管理和服务公开工作中,加大公开力度。共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63条,着力加强建设法治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局重点工作,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面对公众公开。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提高高质量信息。财政局承担的业务大部分面向部门和群众,注重更新办事流程及材料,助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民生及减税降费等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周村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要求各股室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材料进行公开。同时,建立涉密信息清单制度。除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等纳入清单范围的信息外,其他所有财政安排的资金都实行公开。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周村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高群众查阅的便利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各股室做好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二是强化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股室,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三是教育学习。举办财政信息工作教育学习,加强对政务公开报送要求、内容和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并政务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我局行政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主观性不够强等问题

   2.改进措施。一是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的工作,更全面和更准确地解读政策,增加原创性政策解读文章。二是增强创新意识,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多样化。三是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度,周村区财政局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1项,提出的是为周村千亿级不锈钢产业园建立发展成立一支专项基金的建议,我局已向各位代表进行答复,并取得满意的反馈意见。2022年度,区财政局未收到区政协委员提案。

2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3)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