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试行差别化水价政策解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65W/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02 发布机构: 周村区发改局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试行差别化水价政策解释

发布日期: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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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试行差别化水价政策解释

 

        一、起草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我区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倒逼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决定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水价政策。对“亩产效益”改革列入D类(限制发展类,下同)企业用水,在现行用水价格基础上,试行年度递增加价政策。参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51号)、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差别化水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35号)相关差别化价格的加价幅度,拟定了我区差别化水价加价政策。

        二、主要依据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51号)、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差别化水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35号)、《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周政字〔2020〕19号)

        三、主要内容

        “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水价政策;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说明;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表等。

        具体内容为:在全区范围内,对“亩产效益”改革列入D类(限制发展类,下同)企业用水,在现行用水价格基础上,试行年度递增加价政策。即:第一年列入D类的,基本水价每立方米加价0.15元;连续两年的列入D类的,基本水价每立方米加价0.3元;连续三年及以上列入D类的,基本水价每立方米加价0.45元。执行两部制水价的,按实际用水量计收。例如:淄博瀚海水业现行供工业用水基本水价为每立方米1.75元,对第一年列入D类的企业收取的用水基本水价为现行基本水价加0.15元,即每立方米1.90元;对第二年列入D类的企业收取的用水基本水价为现行基本水价加0.3元,即每立方米2.05元;对第三年及以上列入D类的企业收取的用水基本水价为现行基本水价加0.45元,即每立方米2.20元。

对执行非居民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等政策,已执行加价政策的用水量,按最高加价标椎执行,不再重复加价。

        差别化水价政策以年度为执行周期,各供水企业要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公布的“亩产效益”评价D类企业名单,自次月起加收列入D类的企业的加价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