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周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建立社会化电力设施宣传、保护机制的建议)
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8号
建议人: 申佃涛
主办单位: 周村区发改局
答复时间: 2020-09-2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申佃涛代表:

您所提《关于建立社会化电力设施宣传、保护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电力设施宣传和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建议社会化电力设施宣传、保护机制的三条具体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协助办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供电部门联系,深挖新闻素材,全方位、多角度深入报道社会化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等,同时通过刊登相关公益广告、安全用电常识等,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电力设施人人保护、安全用电家家掌握的浓厚氛围。先后刊发《【咱周村】烈日下的“蓝精灵”,只为你的电力无忧!》《【咱周村】春灌到哪里,供电服务就到哪里!》《【咱周村】围观!供电小姐姐们跟咱融媒体中心主持人在学啥?》等信息10余条。

(二)全力遏制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侦破打击力度。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对全区废旧金属收购市场开展专项检查,告知从业单位严禁收售被盗电力设施,从源头上切断销赃渠道,最大限度遏制涉电案件的发生。针对涉电案件发案情况,加大对涉电力重要设施、场所的巡逻密度,切实提高街面的见警率,降低涉电案件发案率。

(三)抓好项目施工过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针对各类施工项目,在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强弱电单位召开技术交底会,提前做好工作做好前期管线查询,要求施工提前做好电力设施排查,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工序,规范施工、安全施工,抓好对供电设施的保护。对需要进行迁移的供电设施提前与供电部门进行沟通,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安排。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主动丰富形式载体,运用新媒体、手机台等多样形式,通过正面引导、宣传教育、劝解警示,广泛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政策和知识。深入基层,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条例。利用现场新闻、深度报道、专题报道等形式多样的报道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电力设施保护技术防范。加快技防网络建设步伐,继续加快视频天网工程建设,提高供电线路、设备等重点路段、公共场所视频覆盖率,在城区非机动车道加密安装人脸识别摄像机,在城区重要路段、公共复杂场所、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部位加密视频监控,继续增加人脸识别设备,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做好电力设施监控,对损坏电力设备的个人或单位,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预警。

(三)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协调保护机制。组织区供电中心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力设施安全巡查,发现电力设施附近有施工行为或者树木过高造成电力安全隐患的,及时我局报告。由我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镇办、部门到现场查看,协调解决相关单位或个人矛盾冲突,切实消除电力安全隐患,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电力设施宣传和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