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公安分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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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004220123T/2022-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机构: | 周村公安分局 |
今年以来,周村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公安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夯实执法基层基础,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党委引领,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公安工作大局统一谋划、统一部署、推动落实。一是加强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副区长、分局局长胡波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全区公安工作会议、法治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推进法治政府,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措施办法和工作重点。加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计划。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领导的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法制部门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始终把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抓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按时优质完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日常抓、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顺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三是健全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执法巡查、案例点评、日清周结月评等工作机制,夯实执法基层基础工作,为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深入推进规范执法,深化执法机制改革。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研发运行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向社会及特定对象提供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执法办案流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事项等查询服务。截止目前,累计公布案件信息700条,处罚决定书700余份,接受群众评议800余次,促进了民警规范执法、阳光执法习惯意识的养成,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全面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应用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将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一体运行,全区公安机关从接处警开始到作出处罚决定,全部在系统内记录、保存、流转、管理,真正实现了案件流程网上审批、证据信息网上管理、法律文书网上制作,实现了执法办案全覆盖闭环管理。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紧紧抓住依法决策、依法办案、依法管理等主要方面以及容易出问题的执法环节,明确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公安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科学、适当。二是推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关于开展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意见》,组织举办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培训会。机制建立以来,既有效缩短了办案期限,提升了工作效率,切实减轻工作负担,又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区共适用快办机制办结行政案件635起,无一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推行刑拘直诉工作机制。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刑事案件办理繁简分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刑拘直诉工作机制,目前,全区共适用刑拘直诉办理案件10起。四是围绕和谐,着眼长远确保效果。注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出“排查、化解、防范、实效”四个重要环节,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打造党和人民信赖的过硬队伍,在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建立了对矛盾纠纷当事人的定期回访机制,及时了解调解效果,并针对部分矛盾纠纷“解而不和”的现象,由民警及时出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开展说服教育工作,牵头开展互帮互助活动,推动当事双方加强交流,增进沟通了解,最大限度地融洽彼此感情,促进辖区和谐。今年以来,排查预警各类重大矛盾纠纷34起,复议、诉讼案件按法定期限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向应诉部门提交答复书,履行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培训,努力增强学习实效。今年以来,分局集中开展了一系列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在全区公安机关营造起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崇尚民法典的浓厚氛围。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6月21日,8月31日,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波同志两次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民法典》有关内容,并开展交流研讨,切实形成了“头雁效应”,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全体民警集中学。分局为各部门购买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积极组织广大公安民警通过智慧普法平台、网络电视、手机上网自学等方式观看《民法典》公开课。9月7日至24日,分局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了系统内差异化普法考试,将民法典有关内容纳入考试范围,达到了以考促学、学考相长的良好效果。1月26日,分局组织收听收看“公安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重点问题解读”电视电话讲座。
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区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目标,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核心利益,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强化犯罪打击。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互通,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针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跨区域、跨国境、线上线下融合、制售环节分离等特征,充分利用公安内部协作平台,开展与涉案地警方调查取证、情报共享、追逃追赃等警务协作,努力实现对经济类违法犯罪的全链条打击。今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合同诈骗案件7起、职务侵占案件5起、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1起。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规范受立案环节,对侵害企业经济利益的犯罪案件,做到应受尽受、应立尽立。充分发挥法制部门执法监督职责,健全完善涉企案件集体会商制度,将会商结果作为案件定性的必要前置条件,将所有涉企案件一律录入执法办案平台流转,确保案件办理流程透明规范,杜绝随意执法和选择执法现象。三是助力企业发展。利用微信群等形式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法律知识和预防经济犯罪常识,通报侵权犯罪新情况新动向、常用作案手法等预警信息,增强企业知法能力和守法意识。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易发多发型犯罪,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建议,协助企业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堵塞漏洞。
五、加强普法宣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全市普法工作规划部署,先后制定了《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2016-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分工实施方案》和《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普法责任清单》,对区公安局各警种部门的普法责任进行了明确细化,精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加强队伍培训,确保公安执法主体素质全面提升。先后组织开展12次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能力、实战指挥能力显著提高。同时,以全警实战练兵为抓手,着力加强全警学法培训,全警执法习惯逐步养成,执法履职能力显著增强。三是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深化公安机关普法宣传效果。紧紧抓住 “12.4国家宪法日”、“1.10主题宣传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以及春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宪法、禁毒、交通安全等法律知识集中宣传学习活动,通过周村警方微博、周村警方微信、平安周村抖音平台等方式,向公众宣传法律知识,达到普法目的。扎实开展“机关民警深入基层当社区民警”活动,民警到村庄、社区了解民情,排查隐患矛盾,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提高村民、社区居民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共组织法治宣传活动 10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余6000人次。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1年,分局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缺乏运用法律的思维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精神从“形”到“行”还有差距,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化水平还需要提升等等。
2022年,分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增强法治引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加强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高质量人才;发挥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各自的优势,杜绝腐败滋生,注重监督内部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最大限度发挥监督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