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索引号: 11370300004220123T/2023-518273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5 发布机构: 周村区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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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区公安工作的开展。

2.掌握影响全区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3.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工作,并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组织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公安宣传和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活动。

4.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食品药品环保森林类犯罪案件;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5.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下级派出机构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派出机构的治安保卫工作。

6.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管理周村区看守所、周村区拘留所。

7.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受理、审核工作和境外人员在区内停留居留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

8.组织实施科技强警和信息化应用工作;规划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和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为重特大案件的侦破提供技术保障和行动支援。

9.负责互联网信息监控和处置;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组织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基础业务建设。

10.组织实施公安机关审计、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1.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进行监督管理及审批。

12.组织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工作;开展公安机关应急抢险救援。

13.开展对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辖区内高等院校、社会科学研究、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单位的经济文化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监督工作。

14.实施九小场所消防管理工作。

15.负责来我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6.负责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受理、核查有关保安服务的投诉、举报等案事件。

17.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和部分刑事案件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8.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组织查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及控告、申诉案件,督促检查移送、交办的信访问题的办理情况。

1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