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公安分局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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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004220123T/2020-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1-01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公安局 |
周村公安分局职责
掌握全区治安动态,研究相应治安管理对策;负责公共服务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负责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等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负责承办大型活动审查和安全保卫的组织协调;负责警卫工作;负责查处违反行业治安管理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剧毒物品、管制刀具、放射性同位素、易制爆等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组织培训危险物品行业从业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整顿矿业秩序;负责集会、游行、示威的审查、申报;负责侦办和指导侦办治安部门管辖的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等罪名的102类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移送起诉等工作;负责指导各类工伤事故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及处置群体性事件;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及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城乡治安防控工作和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派出所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和征兵政审工作;负责常住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出租房屋管理、边境通行证管理、门楼牌管理。承担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受理审核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实施在周境外人员日常管理,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
1.指挥中心: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承担指挥调度、秘书调研、信息档案、110接处警、科技通信、公安宣传等职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统计、调研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掌握辖区公安工作情况,负责信息研判、预警信息工作,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负责调研、提案、督办件办理工作;负责110报警服务台值班;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根据授权协助组织指挥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有关治安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特别是各种通信网络保障及信息化应用、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组织查办本范围内的信访及控告、申诉案件,督促检查移送、交办的信访问题的办理情况。
2.政工室:负责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机关党务、老干部管理、工青妇等职能。负责全局的组织、人事、劳资、警衔、抚恤管理等工作;负责分局科以下民警人事档案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工作;负责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分局思想作风建设、表彰奖励和立功创模活动;组织实施分局教育训练和培训工作;开展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负责分局内部计划生育工作。
3.监督室: 教育党员民警遵纪守法、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受理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权限范围内的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协助派驻组查处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组织实施公安警务督察工作,依法对分局各单位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负责办理本局行政首长和上级督察部门交办的督察事项;维护民警合法的执法权益,协助市局审计处开展各类审计工作。
4.法制室: 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拟订公安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负责对刑事立案、销案,实施侦查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和执行刑罚等刑事执法活动的执法监督;监督有关治安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适用和执行行政拘留、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进行审核监督;对看守所、拘留所等限制人身自由场所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开展警察法学研究和普法教育活动;督导办案质量,指导案审业务;负责分局刑事案件“一个出口”工作;协助组织民警执法学习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分局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执法过错追究。
5.警务保障室:负责行政、装备、财务、后勤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内部财务规章制度,编制和报送本级公安机关的部门预算和决算,严格各项财务的收支管理、检查和监督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制定公安装备计划;购置、管理、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后勤工作和警用车辆的统一管理工作。
6.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略。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一中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二中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三中队):掌握经济犯罪动态,研究分析经济犯罪情况,制定防范打击对策;负责侦破管辖范围内的经济犯罪案件。
8.治安警察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办公室、治安警察大队一中队、治安警察大队二中队、治安警察大队三中队、治安警察大队四中队、治安警察大队五中队、治安警察大队六中队、治安警察大队七中队):掌握全区治安动态,研究相应治安管理对策;负责公共服务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负责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等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负责承办大型活动审查和安全保卫的组织协调;负责警卫工作;负责查处违反行业治安管理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剧毒物品、管制刀具、放射性同位素、易制爆等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组织培训危险物品行业从业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整顿矿业秩序;负责集会、游行、示威的审查、申报;负责侦办和指导侦办治安部门管辖的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等罪名的102类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移送起诉等工作;负责指导各类工伤事故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及处置群体性事件;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及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城乡治安防控工作和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派出所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和征兵政审工作;负责常住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出租房屋管理、边境通行证管理、门楼牌管理。承担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受理审核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实施在周境外人员日常管理,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
9.刑事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办公室、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刑事侦查大队三中队、刑事侦查大队四中队、刑事侦查大队五中队、刑事侦查大队六中队、刑事侦查大队七中队、刑事侦查大队八中队)掌握分析全区刑事犯罪情况并制定相应对策;组织实施重大刑事案件或有影响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或跨区域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派出所的刑事侦查工作和刑嫌调控、刑事特情、阵地控制、扫黑等工作;负责逃犯的上网撤销工作;负责情报资料的收集、录入工作;为全区刑事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检验、鉴定服务。
10.巡逻特警大队(巡逻特警大队一中队、巡逻特警大队二中队、巡逻特警大队三中队): 巡控城区主要街道和公共复杂场所,维护公共秩序,预防、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值班备勤和武装巡逻工作,实施紧急救护,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反恐处突应急预案,配合上级部门作好反恐处突演练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刑事、治安案件。
11.直属大队: 掌握分析全区涉食品、药品、环保、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情况并制定相应对策;组织实施涉食品、药品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违法犯罪案件;侦办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移送的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市公安局指定管辖的其他违法犯罪案件;指导派出所办理涉食药环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特情、阵地控制等工作。
12.禁毒大队: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建立完善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工作。
13.看守所(看守所一中队、看守所二中队、看守所三中队): 依据国家法律对被刑事拘留、逮捕的在押人员和被判拘役、余刑三个月以下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羁押期间监管安全。严密警戒与教育相结合,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保障在押人员人身、健康、诉讼等合法权益。
14. 拘留所:负责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执行监管工作,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制道德教育。
15.森林警察大队:一是组织侦侦涉林、涉野刑事案件;二是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好火场警戒、治安维护、交通疏导、火灾案件侦破。
16.下设九个派出所(大街派出所、丝绸路派出所、青年路派出所、永安派出所、城北路派出所、王村派出所、南郊派出所、北郊派出所、学苑派出所),派出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管理、人口管理、“九小场所”消防管理;查处发生在辖区内的治安案件;侦破发生在本辖区内的由派出所管辖的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刑侦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直属大队侦破辖区内的其他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涉及食品药品环保类的案件;负责辖区内的群防群治、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搜集上报影响社会治安和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