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101556)自我验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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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004220123T/2026-559009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08 | 发布机构: | 周村公安分局 |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101556)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2024年8月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周村区解决西部城区平房区、居民区散放犬、夜间犬吹扰民问题不到位”,现还是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还是存在,要求采取措施深入西部城区平房区开展声势浩大的像治理电动车头盔那样的行动暂扣、捕获散放犬。
二、办理和整改情况
接“周村区解决西部城区平房区、居民区散放犬、夜间犬吹扰民问题不到位”,现还是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还是存在,要求采取措施深入西部城区平房区开展声势浩大的像治理电动车头盔那样的行动暂扣、捕获散放犬。整改事项后,由周村区养犬联合办公室牵头,联合公安、执法局、农业农业局、属地街道、社区村居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针对西部城区无物业平房区散养犬扰民问题落地整治:一是开展入户摸排登记,排查平房片区散养犬只底数,同时上门宣讲《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劝导养犬人规范养犬。二是对违规散养无主犬只捕捉暂扣。三是在片区张贴养犬规范告知,设置文明养犬提示牌。
目前,已经对部分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了劝阻和警告,同时对部分流浪犬进行了捕捉。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压实属地社区日常管控责任,落实常态化巡查管控,引导辖区居民,遛犬栓绳,依规办证,形成长效文明养犬的管理机制。彻底解决部门对犬只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完成情况:入户宣传劝导全覆盖,流浪犬集中暂扣和处置,做好宣传引导,对养犬人散放犬扰民、犬只随地大小便异味扰民等行为及时劝阻和警告,对不服管理的依法进行处罚。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三、现场核查情况
2026年7月7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联系电话:2139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