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公安分局
标题: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728387) 自我验收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004220123T/2026-559101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15 发布机构: 周村公安分局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728387) 自我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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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728387)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公安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不力,春节期间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办理和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责成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全过程管控,引导公众营造安静祥和节日氛围。周村区多部门联合以及街道、社区积极开展禁燃限放管控工作,充分发动警务助理、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社区及小区物业等配合开展禁限放区域内劝阻工作,但仍有部分群众违反禁燃限放规定,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发生。

具体落实情况:联合街道、应急、社区、物业多方力量,抓实烟花爆竹禁放全链条管控,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劝导,加密重点时段巡逻排查,严厉查处禁放区私自燃放行为,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各责任单位统筹网格员、志愿者、物业人员开展春节专项管控,通过入户宣讲,小区公告普及禁放规定,开展不间断巡逻,现场劝阻、依法处置燃放行为。经集中整治,辖区禁放区域燃放乱象明细改善。已落实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责成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全过程管控,引导公众营造安静祥和节日氛围。

完成情况:联合街道、应急、社区、物业多方力量,抓实烟花爆竹禁放全链条管控,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劝导,加密重点时段巡逻排查,严厉查处禁放区私自燃放行为,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各责任单位统筹网格员、志愿者、物业人员开展春节专项管控,通过入户宣讲,小区公告普及禁放规定,开展不间断巡逻,现场劝阻、依法处置燃放行为。经集中整治,辖区禁放区域燃放乱象明细改善。已落实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三、现场核查情况

202664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715日至2026728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联系电话:2136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