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05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增加公安、交警警力,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护学岗”建设的建议》)
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141050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周村公安分局
答复时间: 2022-05-0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冯艳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安、交警警力,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护学岗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近年来,周村公安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护校安园的目标要求,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检查、执勤驻守、巡逻防控等工作,全力做好校园护学岗,有力地维护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为广大师生构筑一道平安防线。

(一)强化校园安保,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加强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坚持每学期由教体、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七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社区民警每月至少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都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坚持一校一档,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深入校园周边场所、企业、单位,通过上门走访、警民恳谈等形式,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线索摸排,特别是对发现的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涉校事件,及时介入,提早化解,确保矛盾不激化,问题不扩大。三是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对校园保安、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集中轮训或专题培训,指导学校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演练。2021年以来,组织演练180余次

(二)强化重点管控,净化治安环境 一是落实护学岗安保工作。在各中小学校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组织警力在校园门口值守,维护治安秩序,提高学校周边见警率,同时指导学校校长、教师、保安、家长等护学辅助力量,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学校秩序维护,全力确保校园内部及周边安全。二是开展校园周边秩序治理。加大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出租房屋等场所的清理整治力度,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2021年以来,组织集中检查3次。三是强化校园周边重点巡防。全面落实校园周边巡逻工作机制,把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社会面巡逻防控的重点区域,科学安排警力,针对上下学重点时段、主要途径路段,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最大限度地做到校园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强化显性用警,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高网上巡查工作效能,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违法犯罪。

(三)强化安全宣传,提升防范意识。一是开展校园反诈宣传工作。组织民警深入校园通过播放反诈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现场解答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新变化、新特点,讲解电信诈骗的种类和危害,并向师生们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组织反电诈宣传200余次形成了全民反诈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校园法制宣传。充分发挥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深入校园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发放资料、讲解案例、展板等方式将校园霸凌、道路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消防安全常识等内容为师生进行讲解,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强化检查督导,健全长效机制。为确保护学工作落实到位,分局将护学岗工作列入对各派出所的绩效考核,每月对对护学岗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通过视频巡查与传统路面督察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护学岗实时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实现天网地网无缝对接,有效构筑了立体化、信息化的校园安全防护网

二、下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护校安园方面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由于受警力紧张、任务繁重等因素影响,还存在防范意识不强、护学氛围不浓、少数学校的护学岗未落实到位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公安分局将继续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公安机关一项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强化执勤岗位见警率和管事率,进一步明确护学点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加大勤务检查力度,督促警力在岗在位、在岗管事。加强部门配合,协调教、交警、消防救援、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机关工作的关心支持。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202259

 

联系人:李晓   联系电话:178053350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在第二部分第(六)项中规定:“在学生安全区域内,公安机关要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完善高峰勤务机制,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增强学生的安全感;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管理设施。”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第十七条规定:“(二)完善城市学校“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上、放学时段,校门50米内范围内应有专门警力开展巡逻,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反恐防恐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学校上、放学时段,校门50米内范围内应有携带武器的民警或武警开展重点守护。(三)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每日每校不少于2次。加强“护学岗”建设是交警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服务群众、擦亮窗口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畅通,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和幼儿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载体。” 《2020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规定:“(三)加强校园周边重点巡防。公安机关要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将学校作为重点目标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格化巡逻巡查机制,增加巡逻密度和频次,保护学生儿童安全。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建立地市统一规划、区县推进实施、属地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确保年底前“护学岗”设置率全面达标,切实发挥好护学助学的积极作用,及时发现、依法有效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苗头问题,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感。” 《2021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规定:“(四)条公安机关要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严查突出违法,引导车辆和人员有序通行。要优化警力配置,强化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欺凌、伤害等涉校违法犯罪,切实增强学生儿童安全感。要牵头制定细化“护学岗”工作规范,完善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机制,维护学校门口良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构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近年来,周村区机动车保有量激增,接送学生上下学的私家车数量激增。学生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前及附近主干道路旁,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聚集,轻则妨碍通行,重则造成交通拥堵,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因此,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一直被老师称为“紧张时段”,被家长称为“担心时段”,被交警称为“忙碌时段”,学校门前的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校园门前设立“护学岗”,一是可以由交警或协管员对接送孩子车辆进行疏导,避免拥堵。二是有公安、交警在可以震慑、查处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可以震慑不法分子,防止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可以树立公安交警关爱学生正面形象,建立警爱民、民拥警的良好警民关系。 目前,我区绝大部分学校幼儿园门前已经设立了“护学岗”,上放学期间有公安民警、交警在岗,学校师生及广大家长反响很好。但是由于公安民警、交警警力有限,且工作任务繁重,特别是重点时期工作任务更为艰巨,因此还不能保证警力每日每校上放学期间在岗。 建议: 一、增加公安、交警警力。确保有足够警力每日每校上放学期间在岗,增加上放学期间校园门口见警率。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护学岗”工作机制。在主干道路交通流量大、接送学生私家车多、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学校、幼儿园,设立固定“护学岗”。在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前进行交通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同时,威慑不法分子,保护师生安全。 三、强化监督考评。对因“护学岗”不及时到岗或工作不力,造成校园门口及周边发生重大案(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对于“护校安园”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选树先进典型并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