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04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尽早录入生物信息预防走失和被拐卖,有效保护我区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142042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周村公安分局
答复时间: 2023-07-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徐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早录入生物信息预防走失和被拐卖,有效保护我区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历年来,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将打拐”“团圆等系列专项行动置于打击违法犯罪的首位,对接到的相关拐卖儿童线索,全力开展侦查,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宣传力度,组织派出所深入社区村居开展涉拐信息摸排,加强收养落户生物信息检测,及时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严防被拐儿童非法落户问题发生。2022年,发放各类打击拐卖儿童、预防拐卖宣传材料1500份,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根据公安部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采集未成年人生物信息,根据案件需要,并经监护人同意,方可采集。作为基层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按照生物信息采集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不得随意扩大采集范围。对于失踪儿童报案的,公安机关采集其直系亲属血样入DNA失踪人员库进行比对;对于被抱养儿童落户的,公安机关采集其血样入全国被拐卖儿童的DNA数据库进行比对,未比中的方可进行下一步落户手续。

下一步,我们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打拐工作力度,定期进行专项宣传,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动员群众提供涉拐线索。同时,继续深入社区、村居摸排加强对DNA失踪人员库、被拐卖儿童DNA数据库的查询比对,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机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2023725

联系人:朱训亮  联系电话:17805335190

请公安部门尽早调研论证,准备好相应的设备集中到学校及幼儿园为我区未成年人采集指纹及面相并录入系统,必要时直接办理居民身份证,以便有效规避未成年人走失或者被拐卖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