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00004220123T/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24 发布机构: 周村区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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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事项 发起部门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1 宾馆、旅店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情况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公安机关 全区旅馆业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旅馆业治安管理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及各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检查行动要求进行检查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旅馆业治安管理规范》 随机抽查、
检查相结合
抽查比例每季度不低于2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 大型活动安全监管 公安机关 拟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根据举办
申请进行检查
依申请情况进行检查
3 保安从业
单位及其保
安服务活动
情况的检查
公安机关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 根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山东省保安服务管理工作办法》 随机抽查、
检查相结合
抽查比例每季度不低于2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4 公务用枪的安全监管 公安机关 全区武装守护押运单位 根据《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公安部《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179-188)和《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189-203)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公安部《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179-188)和《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189-203)文件 随机抽查、
检查相结合
抽查比例每季度不低于2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 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 公安机关 全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 根据《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 《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随机抽查、
检查相结合
抽查比例每季度不低于2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6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销售报备情况 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入网企业 易制毒化学品入网企业对于易制毒化学品购买、销售报备情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网上抽查 抽查比例10%   每月一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