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公安分局
标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第十批0830-1号)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004220123T/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08 发布机构: 周村区安分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第十批0830-1号)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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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第十批0830-1号)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周村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周村公安分局对第十批0830-1号交办件(淄博市凌晨燃放婚礼喜庆礼炮,造成严重噪声和大气污染,反映多次未解决)调查处理和整治情况公式如下:

一、反映问题

淄博市尤其是淄川区凌晨燃放婚礼喜庆礼炮,造成严重的噪声和大气污染,反映多次未解决。

二、整改目标

坚持积极引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坚决打击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努力营造清净、宜居的生态环境。

三、整改措施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依法处理。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倡导文明、绿色婚俗,积极推动城区禁燃烟花爆竹活动深入群众心中,提高群众遵守禁限放烟花自觉性。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191月,周村区人民政府已下发《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中也对城市区域禁放和农村区域限放做出规定,并要求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购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目前,我区不存在凌晨燃放婚礼喜庆礼炮的情况,且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建议不予追责。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期为202018日至2020113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治安大队三中队反映。

联系人:张文涛

联系电话:0533-2135403

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3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