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公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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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0123T/2022-522525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1-20 11:11:05 | 发布机构: | 周村公安分局 |
现将2021年度周村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周村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通过各种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按照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统一要求,分局对照公安领域事项,重新编制并在政府网站发布了《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一公开等。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公安微信公众号。目前,分局“周村警方”微信公众号共发信息248篇,订阅用户达8000人。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三)平台建设
我局的政府信息统一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通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借助“周村警方”微信公众号,刊发分局重要信息,不断提升分局政务公开水平。
(四)工作考核情况
2021年,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列入全局整体考核当中,全面督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定《周村公安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再提升。
(五)社会评议情况
2021年,我局组织开展“市民代表看公安”系列活动15余场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300余人走进公安机关单位,深入参观体验服务,收集意见建议600余条;将社会评议作为查找周村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短板的重要依托,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综合评定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评议结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恰当处理,积极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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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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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办件量(行政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429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429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72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0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0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42 总计: 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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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办件量(行政许可) 民用 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431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431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87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7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0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98 总计: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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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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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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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18 |
-394 |
524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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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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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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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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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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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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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42 |
24104868.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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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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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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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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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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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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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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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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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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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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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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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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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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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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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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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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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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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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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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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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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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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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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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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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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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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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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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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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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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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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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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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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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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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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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0 |
0 |
4 |
3 |
1 |
0 |
0 |
4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上不到位,导致有些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二是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高。三是公安执法类信息公开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扩充信息公开量。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对有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二是规范网站专栏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公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作用,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日常更新的基础上,扩大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范围,做好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防范信息的准确、及时发布工作。三是规范文稿审核,提高公文类信息公开率。在原有公文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文稿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提高公文类信息的主动公开率和公开规范性。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责,充实人员,加强力量,组织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五是加强过程性监督,强化考核评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过程控制和监督,通过网上监察、专项检查和常规性工作报备等措施,督促、保障相关工作有效落实,深入推进。优化考核评估指标,进一步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络互动等各个方面纳入考核范畴,对全年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周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各项任务有序开展。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本机关已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承办政协提案3件,均已班服,办复率100%。本年度对3件政协提案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