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0123T/2025-550411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6 发布机构: 周村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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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联系(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3号;邮编:255300;电话:0533-2189900;邮箱:quga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以下简称区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为实现“126”城市愿景和强富美优、品质活力幸福周村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除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公账号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定期完善公开机构概况、领导信息等系列内容2024年,区公安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余条,主要包括机关职能、领导分工及近期重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较去年减少20%本机关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强化信息事前公开审查和事后监督检查,对外发布信息,经区公安分局宣传部门审核把关,分管局领导签字同意后,统一对外发布;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严把信息安全关,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4区公安分局依托周村区人民政府网、周村警方微信公众号、周村警方微信视频号等平台进行政务公开,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宣传好近期重点工作动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维护更新拓宽群众获取政策信息、维稳形势、便民措施的信息渠道,为群众提供快捷的便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公安分局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和考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内容,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区公安机关综合考核业务之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定期督促各业务大队和派出所开展信息公开,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单位内部政务公开培训会议2次,不断提升全区公安机关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民用 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543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543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99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25

举办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大型活动性活动:3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6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211

总计:14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仍有不到位地方,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强,对全区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完成情况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没有充分发挥好各个公开渠道作用,宣传和引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2025年,区公安分局将持续加大全区信息公开力度,在严格保密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树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好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宣传作用,发好公安声音,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了解公安日新月异的新变化,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警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全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周村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各项任务有序开展。

1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本机关已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22024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承办政协提案5件,均已办结,办复率100%

32024年,区公安分局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账,落实各项管理工作措施,组织单位各业务科室开展专项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全局整体信息公开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4、严格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公安领域各项业务公开,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信息,及时快速更新,举行“周村公安向您汇报-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会、退赃大会等系列活动35场次,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辖区群众等社会各界走进警营,拉近了警民距离,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