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0123T/2026-556642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0 发布机构: 周村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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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联系(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3号,邮编:255300;电话0533-2189900;邮箱:quga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理念,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为建设强富美优、品质活力幸福周村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分局积极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周村区政府网站、微信、抖音等平台定期发布分局重大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条,主要涉及机构概况、领导信息、人大政协建议回复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专门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和考核方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到每一个具体负责单位,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对所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所队室均设立一名专门负责人员,统筹做好相关栏目更新维护工作;指定分局情指中心牵头,严格政府信息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质量关、安全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5年,分局依托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周村警方微信公众号、周村警方微信视频号、平安周村抖音视频号等平台进行政务公开,分局按照一平台一专人,统筹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各项工作,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特别是分局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矩阵发布文章328篇、视频95条,点击破10+21条,破100+8条,破1000+2条,多次被新华社、人民网等中央级媒体采用转发。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5年以来,分局持续加大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审查力度,严格执行业务警种提报、情指中心把关、分管领导审核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规范性、专业性。分局定期组织全局各单位、各警种开展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提升全局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不间断开展网上监督检查,针对工作进展缓慢、长时间内容不更新的,及时约谈提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鲜活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6

行政强制

1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仍较薄弱,对于需主动进行公开事项,没有及时公开发布。

二是公开内容不准确,对群众关心的户籍办理、治安防控等方面高频关注事项,细节披露不准确,缺乏精准业务指导。

(二)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先后多次开展全局政务公开人员培训,掌握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统筹公开渠道,强化政府网站、微信、抖音等平台资源,及时发布分局重要信息,畅通群众沟通宣传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5年,分局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件3件,未收取任何费用。

22025年,分局先后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3件,均已解决,并向全部委员进行了答复,满意率为100%;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

32025年以来,分局严格落实区关于政务公开要求,全面加强公安工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开展“警民恳谈”“全警大走访”等系列活动,主动邀请全区“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社会群众等各界走进警营,拉近警民关系,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有力提升全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4、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至202512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