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共周村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 法定职责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所属事业单位

1.研究制定全区教体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体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2.负责指导全区教体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体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体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3.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4.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5.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6.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区重大体育竞赛。

7.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9.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0.参与区级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教育体育收费及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区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对全区教育体育经费使用、学校资产管理进行指导、检查、监督;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11.归口管理全区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编制提报全区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指导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育学术团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13.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区教体系统出国留学和接收外国留学生工作。

14.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单位(学校)管理工作。

15.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做好体育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16.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配合做好驻地省属市高校党建及相关工作。

1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姓名:

    安伟
  • 简历:

    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 分工:

    主持区教育和体育局全面工作。
  • 姓名:

    丁昌军
  • 简历:

    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 分工:

    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 姓名:

    冯艳冰
  • 简历:

    男,汉族,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负责校园建设、校舍管理维修、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图书仪器配备管理、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姓名:

    李杰
  • 简历:

    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区体育事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 分工:

    全面负责体育事业服务中心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工作。分管体育工作科。负责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姓名:

    王鹏
  • 简历:

    男,汉族,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 分工:

    负责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培训、教育督导、教育信息化、大中专招生、语言文字工作。分管教育教学研究室、教育督导室、招生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姓名:

    张闽涛
  • 简历:

    男,汉族,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 职务: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负责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分管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负责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名称:

    办公室(挂计财审计科牌子)
  • 负责人:

    武杰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四楼
  • 电话:

    0533-6413175
  • 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教育网络设备安全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体育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改革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和体育调研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协调处理教体系统信访举报和投诉案件。负责教育和体育援助牵头工作。指导全区教体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体系统理论宣传、新闻宣传、舆论舆情监督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网络宣传内容安全工作。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办的日常事务。 编制上报全区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的政策规定,编报区级教育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对教育体育系统单位(学校)经费使用、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规范全区教育和体育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单位负责人或者组织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对教体系统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 名称:

    组织人事科(挂教育人才工作科牌子)
  • 负责人:

    张颖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四楼
  • 电话:

    0533-7875121
  • 职责:

    负责指导全区教体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全区教体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体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教体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做好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体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承担全区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指导全区教体系统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教育体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教育和体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参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学校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 名称:

    基础教育科(挂学前教育科牌子)
  • 负责人:

    韩毅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四楼
  • 电话:

    0533-7875109
  • 职责:

    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落实义务教育标准化发展要求,落实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义务教育段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中小学办学行为。负责中考工作。负责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负责对教育考试机构、学校(考点)在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罚。指导全区学校卫生、艺术、科技、国防教育工作。指导相关专业的师资培训和科研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学生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禁毒教育。协调指导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军训工作。负责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审批、休学审批工作。 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办园标准。负责幼儿园德育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办园行为。参与学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做好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工作。
  • 名称:

    体育工作科
  • 负责人:

    张德智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体育场路1021号
  • 电话:

    0533-7875870
  • 职责:

    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参与制定全区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全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按分工做好体育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负责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我区运动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指导区级运动队的选材、输送、训练、竞赛工作。负责教练员及裁判员的相关培训。指导体育科研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统筹协调监管全区职业体育。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区竞技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协调开展全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等工作,监督区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指导、协调市以上单项体育竞赛承办工作。监督、指导全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
  • 名称:

    安全管理办公室(挂职业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科牌子)
  • 负责人:

    杨长印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四楼
  • 电话:

    0533-7875116
  • 职责:

    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负责全区教体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校车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学生在校和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学校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 负责全区中小学学历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职业教育培训领域发展职能。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学校条件装备工作。参与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督导和评估工作。配合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组织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活动。参与指导全区社会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负责教育部门许可的各类培训机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民办学校设立及变更名称、类别、层次许可;非法办学机构规范清理;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批准;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停办与年检审查等审批注册工作;负责全区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的审批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工作。
  • 名称: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 负责人:

    方锋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四楼
  • 电话:

    0533-7875118
  • 职责:

    组织进行教育督导,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办教育工作及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中等以及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区教体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
  • 名称:

    周村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 负责人:

    王鹏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四楼
  • 联系电话:

    0533-7875281
  • 职责:

    (一)承担全区中小学教学条件提升和配置标准的宣传推广、落实与服务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使用、研究、评价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教育装备应用创新案例征集、自制教具活动开展和评选工作,推动中小学教育装备标准化、现代化。 (二)承担全区中小学实验室设立与管理的指导工作,中小学实验室新建、改扩建的规划、设立及设施设备配备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教学装备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三)承担全区中小学图书室设立、配备、管理和图书资料配备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图书进校审查和管理的指导工作,承担优秀教育报刊图书的推荐发行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图书室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四)承担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的业务指导工作和学生资助信息统计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手续办理、贷款回收、贷后管理等相关业务工作。 (六)承担全区中小学后勤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学生公寓、校服、特种设备安全、冬季取暖、节能低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的指导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承担全区中小学食堂和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管理的指导工作,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八)承担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基建、校产管理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物资配备管理和自然灾害灾后重建恢复的指导工作。 (九)承担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及配套设施维修维护、水电维修维护、绿化养护等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的指导工作。 (八)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名称:

    周村区体育事业服务中心
  • 负责人:

    李杰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体育场路1021号
  • 联系电话:

    0533-7875860
  • 职责:

    (一)协调组织策划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交流与赛事活动,负责所属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为开展公共体育活动提供服务。 (二)负责在全区范围内组织推广全民健身项目,开展全民健身的咨询、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单项体育协会发展,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体育总会建设。 (四)负责所属体育场馆的免费和低收费开放、运动健身项目经营、室内外场馆场地出租、体育运动项目培训、体育产业开发。 (五)负责所属体育场馆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以及环境卫生的维护治理,为我区全面健身项目和业余训练提供优质的场地服务。 (六)按计划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名称:

    周村区招生工作服务中心
  • 负责人:

    王洪波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南下河街5号
  • 联系电话:

    0533-7875976
  • 职责:

    (一)承担普通高考(春季、夏季)报名、夏季高考和等级考试、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夏季高考外语口语考试组织工作。 (二)为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信息咨询和指导服务。 (三)承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报名考试组织工作。 (四)承担成人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五)承担自学考试报名信息审核及自考毕业证办理工作。 (六)承办上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的考试工作。 (七)承担各类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 (八)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名称:

    周村区教育教学研究室
  • 负责人:

    安永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南下河街5号
  • 联系电话:

    0533-7875768
  • 职责:

    (一)指导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下同)课程开发与实施,承担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研究工作,指导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校本课程的规划、开发与应用,做好课程实施工作。 (二)承担全区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研究、教学指导与服务,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要求和教学常规,服务学校教育教学。 (三)承担全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效果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全区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监测标准,承担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四)承担全区中高考备考工作,强化对课程标准和教材的研究,重视试题研究和导向作用,深入研究中、高考试题,研判命题方向和趋势,准确把握考试的重点、热点,提高备考针对性。 (五)承担全区教育科研课题的规划与研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相关问题的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培育、凝练、宣传教育科研成果,进行成果的推广、转化和应用。 (六)承担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组织参加信息技术应用实践活动,指导学校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推广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七)承担全区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指导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教师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长培训计划。承担组织实施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建设工程工作,教师继续教育组织和管理工作。 (八)参与拟定全区中小学实验教学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工作,承担中小学实验教学改革和创新工作,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创新实践活动场所规范建设推进工作,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指导、管理和评价工作。 (九)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承担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宣传及普通话推广、培训与测试工作,指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十)参与拟定全区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师资、课程建设工作,指导家校沟通、家长学校工作,推进家长学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办学水平,研究家庭教育问题,探索家庭教育规律。 (十一)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