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科技局
  • 法定职责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所属事业单位

区科技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政策规定。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区县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

2.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落实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任务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统筹推进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院士工作站、“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科技研究与开发。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4.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统筹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6.编制全区重点科技研发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与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7.组织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协调参与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工作。

8.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科技服务业发展职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

9.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积极参与淄博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周村区与驻淄高校融合发展。

10.负责全区有关科技合作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落实全市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1.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区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高精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政策措施。

13.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4.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姓名:

    石志丹
  • 简历:

    男,汉族,1981.05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 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组织人事、财务工作。
  • 姓名:

    毕立刚
  • 简历:

    男,汉族,1973.12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党组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
  • 分工:

    协助石志丹同志抓好机关日常工作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外国专家工作;科技人才的培育引进、各类人才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人大、政协、群团工作。
  • 姓名:

    孙淑萍
  • 简历:

    女,汉族,1975.12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 分工:

    分管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验收和监督工作;科技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校城融合、科技合作与交流、军民融合、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牵头济淄同城化科创大走廊示范区相关工作。
  • 姓名:

    赵琦
  • 简历:

    男,汉族,1971.11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党组成员、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七级职员
  • 分工:

    分管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工作;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管理工作;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科技考核工作;科技金融工作;市新材料技术论坛等各类科技交流洽谈活动的组织及挂包重点项目对接联系服务工作。
  • 姓名:

    李哲
  • 简历:

    男,汉族,1981.10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分管精神文明、宣传、信息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双招双引”工作;科技经纪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工作;改革、督查工作;政策法规、普法、科技宣传周、科技下乡工作;科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保、国防科技工作。
  • 姓名:

    张玉军
  • 简历:

    男,汉族,1975.12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 分工:

    分管科技统计工作;企业研发经费补助工作;科技服务业工作;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孵化器培育工作;技术市场培育、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工作;省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工作、营商环境评价、“亩产效益”评价工作;产业链建设工作。
  • 名称:

    办公室
  • 负责人:

    于红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 电话:

    0533-6195294
  • 职责: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接待、保密、档案、信访、后勤、应急、值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编制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经费综合预算。指导科技信息网络建设。
  • 名称:

    创新促进科
  • 负责人:

    岳奕奕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 电话:

    0533-6195292
  • 职责:

    承担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工作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研诚信建设。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负责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工程等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开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落实科技报告制度。推动科技协同创新。负责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工作。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实施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牵头开展科技创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相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负责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实施创新调查制度,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
  • 名称:

    综合管理科
  • 负责人:

    刘继远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 电话:

    0533-6195292
  • 职责:

    负责拟订农村、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科技园区等平台基地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开展科技普法宣传。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及环保科技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科技服务业发展职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奖励相关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科技信息市场、技术合同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科技进步考核。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名称:

    周村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
  • 负责人:

    王龙妹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 联系电话:

    0533-6195293
  • 职责:

    (一)承担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工作,负责协调科技服务业发展,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承担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相关调研和政策宣传工作。 (三)承担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保障工作,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形式审查工作,推动相关普惠性政策落实。 (四)承担全区有关科技合作工作,组织各类科技交流洽谈活动,负责协调组织与高校、科研院校的科技合作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五)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登记、科技奖励等基础性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技术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市场调查等具体工作。 (六)承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负责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七)完成区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