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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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14L/2018-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10-26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社局 |
一、修改《周村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周村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周政办发〔2015〕16号)是2015年6月出台开始实施的,首席技师制度的实施对于选拔培养高技能人才,激励他们发扬无私奉献精神,鼓励创新创造切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当前国家人才新政的逐步出台实施,尤其《淄博人才新政23条》出台后,人才政策更加宽松,惠民新政更有利于激发人才发展动力,为此,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工作现状,提出对《周村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很有必要。
二、《周村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区各级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技师职业资格限制),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员,现仍在省、市首席技师管理期内的人员除外。
三、 周村区首席技师的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请。申请人填写《周村区首席技师申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议,并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所在单位张贴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提报的资料进行鉴别。
3.评审。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 对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必要的现场技能考查或组织技能操作答辩,提出人选名单。
4.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评选出的周村区首席技师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审定。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报区政府批准,由区政府发文公布。
四、周村区首席技师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推荐周村区首席技师人选应报送下列材料:
1.《周村区首席技师申报表》一式二份。
2.《周村区首席技师申报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一式十份(用A3纸打印,并附电子版)。
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及主要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
4.不少于1000字的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如有音像材料可一并上报。
5.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6.申报人员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7.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报告。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周村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