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村区人社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3-01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周村区人社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申请人可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 阅《目录》及相关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开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7、行政执法。包括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人社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 阅《目录》及相关内容。

(二)公开形式

1.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gongkai/site_zhoucunqurenliziyuanheshehuibaozhangju/

2.政务新媒体:“周村人社”(微信号:gh_3ae1e1b04b56)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现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周村区人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312室

 联系电话:0533-6195215

 传真号码:0533-6195215

 邮政编码:255300

 电子邮箱:qurensheju@zb.shandong.cn

 受理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周村区人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为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件编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如可公开,申请人可在经确认身份后进行查询,或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本单位获取;如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如果是信函、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的,通过部门内部协调,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告知申请人在 20 个工作日之内由该信息的掌握机关答复。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如实、明确地告知申请人。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周村区人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312室

 联系电话:0533-6195215

 传真号码:0533-6195215

 邮政编码:255300

 电子邮箱:qurensheju@zb.shandong.cn

 受理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投诉。

 接待投诉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312室

 联系电话:0533-6195215

 传真号码:0533-6195215

 邮政编码:255300

 电子邮箱:qurensheju@zb.shandong.cn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周村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3-6195389,邮箱:zcqdzxxzx@zb.shandong.cn,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周村区人民政府,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电话:0533-6195859,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机关:周村区人民法院,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电话:0533-6165607,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周村区人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doc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312房间;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215;电子邮箱qurenshe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务公开透明化、公正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就业创业、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主责主业,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工作动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202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条(其中官方网站发布信息24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210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编制发布局政务公开指南,提供申请渠道。同时,严格按照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申请处理的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主体均为自然人,所有申请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回复并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明确专人负责,创新发布形式和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

2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健全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不发生失泄密案事件。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增设政务公开组织管理栏目,优化稳岗就业专题人社领域公共服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872人,全年发布各类信息210条。

5.监督保障方面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政策宣传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健全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是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公开发布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形式不够多样,互动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结合我区门户网站中我局信息公开栏目,对公开内容指标进一步拓展、细化,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时效性和全面性。二是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督导检查作用,定期组织自查整改、查缺补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暂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3年,区人社局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2其中,已经解决和采纳的建议2件。按照相关规定,全部代表建议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办复率100%。共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7其中,已经解决和采纳的提案6件,受客观条件限制留作参考的提案1件。按照相关规定,全部委员提案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办复率100%

3.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重点工作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各科室政务公开联络员学习《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工作规范,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核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保证。

4.按照要求,严格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人社领域信息公开,回应群众诉求,解答群众在人社领域的问题难点,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对政务公开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局主要领导干部通过人社干部走流程、收听12345”服务热线等活动方式直接参与政务公开,回应群众诉求,解答群众在人社领域的问题难点。大力开展就业、人才和社保政策宣传工作,圆满完成政府公开日活动。组织“市民看变化”活动,介绍就业增收品质提升工作情况,现场解答社会保险惠企惠民、人社服务站、社会救助政策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215;邮箱:qurenshe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主动公开,加强日常维护,强化监督保障,切实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民生的作用。现将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区人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区人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其中就业信息公示55篇、社会保险信息公示9篇、事业单位招聘公示68篇、其他事项公示60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区人社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负责科室为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本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负责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人社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根据市局和区政府的要求完善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不存在责任追究情况。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区人社局紧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心,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实效,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和质量。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在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及时性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信息公开的方式上仍有不足,主要以文字形式展示,缺乏图片、表格等多种方式。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总结不足,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增加图文解读,丰富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22年,区人社局共承办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共17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9件;承办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3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

周村区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一、总体情况

2021周村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淄博市周村区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人社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对照条例编制《淄博市周村区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区人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其中就业信息公示75篇、社会保险信息公示12篇、事业单位招聘公示43篇、其他事项公示86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人社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人社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按科室职责负责本科室人社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人社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根据市局和区政府的要求完善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不存在责任追究情况。

(五)监督保障

2021区人社局制定《周村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博市周村区人社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流程和操作准则,制定《淄博市周村区人社局2021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促进区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公开的内容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但在创新举措方面仍有不足,公开的形式缺乏创新,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改进公开工作方式,增加图文解读,丰富公开内容。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大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力度,扩大公开量,及时更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21年区人社局共承办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8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4承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

 

 

周村区人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30

2020年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委、政府的领导下,突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主旋律,紧扣关注民生、服务民生这个主题,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进行发布,避免出现信息积压与不及时发布等现象,对发布的信息做到准确无误。

2.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的功能作用,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重点工作,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要求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保密制度等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按科室职责负责本科室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4.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共承办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共10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6件。已全部办结。

5.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6.工作考核情况。2020年,我局在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7.社会评议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社会评议查找周村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周村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综合评定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评议结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恰当处理,积极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我局政务公开出现了以下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方式单一。我局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开,通过传统媒介、新媒体公开信息比较少且在内容上采取的公开方式少,视频、漫画等方式运用较少。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些决策、规定、计划、方案等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在培训、宣传、运维、监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规定时限在门户网站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2.进一步完善公开专栏内容。进一步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丰富专栏内容,拓展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3.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评议和信息公开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周村区人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22

区人社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8-02-28

一、概述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计划;组织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调整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政策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政策,管理协调博士后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评选及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转业军官管理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十二)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十五)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及档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其他部门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十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指导、协调、管理有关中央、省、市驻周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机关文秘文印、文电处理、机要通信、档案管理、保密、督查督办、会议组织、应急管理及安全保卫、接待、对外联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拟定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开展相应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党团组织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编报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检查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促进科

  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才引进的政策;负责组织实施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五)劳动关系和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法规;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08

  一、概述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计划;组织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调整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政策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政策,管理协调博士后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评选及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转业军官管理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十二)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十五)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及档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其他部门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十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指导、协调、管理有关中央、省、市驻周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机关文秘文印、文电处理、机要通信、档案管理、保密、督查督办、会议组织、应急管理及安全保卫、接待、对外联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拟定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开展相应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党团组织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编报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检查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促进科

  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才引进的政策;负责组织实施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五)劳动关系和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法规;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信访事项和维稳工作。

  (六)社会保险管理科

  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标准;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区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指导全区劳动监察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组织申报及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管理等有关工作;承办院士人选的推荐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遴选、申报工作。

  (八)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休假制度的落实并监督检查。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

  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挂军官转业安置管理办公室牌子副科级)

  组织实施公务员法规、政策及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办法;具体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备案管理等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人员调配及政策性安置工作;拟订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任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档案管理及信息统计工作;组织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惩戒等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负责有关表彰事项及备案工作;承办有关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负责落实全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拟定全区转业军官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市驻我区有关单位军转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管理服务工作。

  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副科级)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后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房补助的审批工作;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及劳动能力的审定工作;承办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审核经办机构执行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

  外国专家局(副科级)

  拟订外国专家来我区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属地内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的受理、审查、转报和初审工作;承办有关外国专家奖励项目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拟订全区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办理出国(境)培训人员的报批和备案事宜;拟订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

  联系电话:0533-6195215

  办公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

  邮政编码:255300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由马明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毕立刚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无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无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无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无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2017年2月16日

区人社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打算

时间:2015-11-18

2015年,周村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区工作重心和总体发展思路,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突出就业创业重点帮扶,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健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指标完成情况

就业指标:截至10月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就业人数已达到2176人(市政府对区政府的考核指标),完成年度任务计划的103.62%。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977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18%。预计到年底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7000人。

社会保险指标:截至10月底,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81.92%,社会保险费征缴总额增长率21.93%(市政府对区政府的考核指标)。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0685人,征缴保费38884万元,对上争取调剂金   万元,支付离、退休费41426万元;医疗保险参保241404人,征缴保费18688万元,支出2134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40231人,征缴保费858万元,支出652万元;生育保险参保25901人,征缴保费499万元,支出106万元;失业保险参保37430人,征缴保费1118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1247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参保81041人,征缴保费2695万元,发放养老金3555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在职参保7232人,征缴保费13836万元,发放养老金14105万元,各项保险发放率均达到100%。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促进就业上下功夫,持续稳定就业形势。一是搭建就业平台。先后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进社区”、“职业指导与创业指导+”等专项促进就业活动,多次深入企业、社区开展工作,并在市民之家、南郊镇、王村镇等地举办招聘活动4场,提供就业岗位3985 个次,达成就业意向的983人。在市民之家设置专门职业介绍区域,截至10月份,为225个单位推荐求职人员9221人,推荐成功的7780人。二是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快易贷”助推行动,今年通过“快易贷”网上服务平台申请50余户,使创业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真正实现了创业服务“零距离”。截至10月底,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275万元,实现带动就业1786人。预计11月底前,完成全年5000万小额担保贷款计划。积极对上争取,通过淄博市小额担保贷款中心为我区10家企业争取到293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加强创业园区建设,为方达电子商务园授牌成立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积极申报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三是突出培训促进就业。积极开展“443”培训工程。依托淄博职业学院、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周村职业中专、山东方达电子商务园等4家培训机构,旨在培训企业营销人员在岗提升、专业市场营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等4类人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培训3000名任务目标。

(二)在统筹城乡上下功夫,提高社会保障能力。一是连续第11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共为18525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补发养老金1890万元,人均增长265.50元。二是积极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通过采取简化经办流程、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业务咨询台等方式,极大的方便了参保补缴人员。截至目前,3500名补缴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其中1979人已缴费,1546人已领取养老金,60人已缴费待办理手续,728人已申报材料待审批)。征缴养老保险费 17033.56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社会保险收不抵支的矛盾,保证了全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过去的按病种结算改为按费用结算,大大扩大了报销范围,同时最高支付限额由过去的20万提高到30万元,职工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由过去的42万元提高到65万元。四是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5元提升至每人每月85元。全区9个被征地村居落实养老保障政策,7041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落实保障资金1145万元。

    (三)在人才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抓好招才引智。一是引智工作实现历史突破。带领20余家重点企业参加淄博市外国专家组织项目洽谈会,共与27个国家的31个专家组织洽谈,达成引进专家意向36项,截至10月底已引进外国专家39人次。二是国内专家实现新进展。获得市突出贡献专家一人,为华安公司总经理段琦评为市专家。三是高技能人才工作成效显著。组织山东发凯科技公司、淄博大力矿山机械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淄博市技师工作站。举办我区首届“发凯杯”职业技能大赛,为企业的技能人才提供良好的切磋交流平台。积极组织开展校企合作,完成岗前培训4000人。申报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45人,申报博士后工作站1家(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在机关事业人事管理上下功夫,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顺利完成我区工资制度改革,涉及机关事业人员9227人,人均增资1610元(按应发工资测算)。二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我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于2015年7月份启动,参保单位全部按新基数、新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按新统筹口径发放工资。下一步将全面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经办规程进行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审核支付,确保保险改革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做好职务与职级套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职务与职级套改的摸底工作,下一步将认真完成职务与职级套改工作,把好事做好。

(五)在维护权益上下功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今年以来,更加重视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积极受理和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截至10月底,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6件,涉及职工106人,案件涉及经济标的额220万元,按期结案率达100%,调撤结案率达到81%。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处理75起,涉及劳动者900余人,涉及金额170万余元;接受劳动者和人民群众的来访来电政策咨询2100余人次,涉及资金450万元。完成 4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工作,案件涉及人员149人、涉及金额305.9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下功夫,全力做好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1、扎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积极推进承担的三项重点人才工程。一是顺利完成紧缺人才入企配套奖励工作。在前期反复摸底调查的基础上,6月16日,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关于申报周村区紧缺人才入企配套奖励的通知》,11月16日已将上半年入企配套奖励发放到位。二是顺利评选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1名。三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突破。荣获省首席技师1人(嘉周宾馆李光耀,是全市各区县中唯一一名获此殊荣的人员,全市今年只有两人获此荣誉),市首席技师2人(大力矿山机械公司郭勤岳、淄博金三元酒店赵杰)。这是我区首次在同一年度同时获得省、市首席技师,也顺利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对我区区委区政府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考核。

2、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交流。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区委决定对区直部门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交流。目前,已经完成干部交流的前期摸底报名工作,接下来我们将按上级领导指示,稳步推进中层干部交流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企业成本持续上升、利润下降、信心不足等导致部分企业停产、关闭、破产,对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调整等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现阶段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面临以下困难与问题:一是就业难与招工难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劳动者职业技能不高,高技能人才短缺,困难群体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压力较大。近年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长较快、偏高,造成部分下岗职工在下岗期间无力缴纳或缴满15年后就停止缴费,使扩面压力逐年增大。三是劳动关系中不稳定的因素增多,劳动关系调整难度加大。劳动权益保障诚信体系尚未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还不扎实。

 三、2016年工作打算

(一)着力做好就业工作

1、确保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就业目标,健全责任制,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66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52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做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工作,搭建好创业平台,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切实通过孵化基地带动一批大学生实现就业。依托方达电子商务、财富大厦等载体,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积极帮助方达电子商务园创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真做好省市创业型街道、社区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就业社区建设,适时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3、做好就业专项活动的开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就业专项活动和职业指导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4、推进数字化社区建设工作。通过开展“数字化就业社区”建设,量化就业管理服务对象,细化就业管理服务行为,优化就业管理服务品牌,实现就业管理服务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第一时间”解决好社区劳动者的就业问题,满足多元化的就业服务需求。

    (二)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抓好扩面征缴和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面落实“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推进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转变,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为扩面重点,强化依法征缴力度,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项保险征缴率保持在95%以上,积极对上争取调剂金,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争取建立我区完整的基础数据。

2、积极推进电子社保工作。充分发挥网络技术优势,通过互联网接入社会保险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利用短信平台、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查询、非关键信息修改、网上申报、银行代扣代缴等社会保险业务。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社保卡一卡通优势,探索办理养老、医疗缴费和领取各项待遇工作。注重积累电子社保经验,为全市推广电子社保业务做出积极贡献。

3、提高社保监督管理水平。一是加大医保定点单位监管力度。建立信息化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定点单位医疗服务情况。二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科学编制和严格执行基金预算制度。加强基金行政监管,强化社保机构内控管理,加大对欺诈社会保险基金的刑事处罚力度。根据上级部署,适时开展基金专项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三)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1、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围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为企业引进外国专家和外籍专业人才40人次,力争在卫生和农业系统实现新突破。按照上级部署及时上报各类引智项目,积极申报各级引智项目示范基地,及时做好各级专家的申报评选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智力支持。

2、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帮助区职业中专申报“淄博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争取再建立一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强力推进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建立协调督导机制,大力推进技工教育建设。扎实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力争全年培训高技能人才1000人。

(四)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按照上级部署,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公务员考试相关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参照管理,抓好公务员培训,实现公务员培训制度化。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推进政府绩效考核,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行政奖励表彰管理工作。  

2、做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

3、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完善聘用和岗位设置、岗位调整办法。加强事业单位日常管理,探索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实名制管理工作。

(五)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审查备案工作,提高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备案率。加强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就业登记系统和社会保险系统的协调运行,方便企业“一条龙”申报数据,确保企业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积极创建示范仲裁院。进一步加强仲裁组织建设,更加突出仲裁预防职能,强化仲裁案件调处工作,力争调撤结案率达到80%以上。

3、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进一步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做好劳动者权益维护。继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充实基层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队伍,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8日

 

 

区人社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时间:2014-12-08

2014年,周村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齐心协力,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促进就业上下功夫,持续稳定就业形势。截至11月底,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81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78人,分别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指标的103.72%和100.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91%以内。一是突出重点群体就业。以就业援助月、组织就业见习、召开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为抓手,对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困难群体进行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招募基层服务大学生20人,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491人。二是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快易贷”助推行动,为41户微利创业人员、12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贷款4055万元,带动就业1447人。申报创建5个省级创业型社区、5个市级创业型社区和2个市级创业型街道,帮助3家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申请了省级示范基地和园区。举办第二届周村区创业大赛,四支队伍代表我区参加淄博市创业大赛。三是突出培训促进就业。重点实施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技能、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等四类培训,全面实施创业培训进社区、进乡镇、进校园“三进计划”。截至11月底,举办各类培训班185个,培训学员7970人。四是突出服务保障就业。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监管机制,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就业直通车”等就业服务活动,每月18日定期举办就业招聘会,努力构建“半小时就业服务圈”。截至11月底,共举办招聘会16场,提供就业岗位25224个次,达成就业意向2382人。 

(二)在统筹城乡上下功夫,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截至11月底,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04万人,征缴保费24300万元;医疗保险参保24.3万人,征缴保费1.79亿元;工伤保险参保3.7万人,征缴保费841万元;生育保险参保2.7万人,征缴保费51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3.4万人,征缴保费1140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参保7.9万人,征缴保费2766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在职参保7342人,征缴保费8688万元,各项保险发放率均达到100%。一是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在全市率先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到居民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我区有4个村居全面落实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方案,落实保障资金422万元,1826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切实加大依法征缴及清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二是继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连续第10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人均月增资258元。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三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深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14家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实施了双向转诊操作流程、按人头付费结算定额标准计算方法。简化医疗保险报销程序,实现外伤住院联网审批,120家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全部实现门诊联网统筹报销。统一换发社会保障卡,目前共发放社保卡93824张,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换发社保卡47519张。

(三)在人才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抓好招才引智工作。继续实施“名校揽才”计划,面向全国高校引进紧缺人才54名。加大引智力度,结合我区产业特点,引进外国专家和外籍专业人才11人次,上报“引智”项目15项,为赫达股份公司分别申报了省级和市级引智项目示范基地,组织我区企业参加了全省第八次海洽会。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申报建立了淄博市第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目前已培训342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76人,申报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51人,培训专业技术人员4429人。

   (四)在机关事业人事管理上下功夫,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稳妥做好机关事业人员招考录用工作,共考录20名公务员,20名教育系统事业人员及35名卫生系统事业人员。二是妥善做好食品药品工商质检管理体制改革人员划转工作。共有25人划入区食药局,其中从质监局划转4人,食安办划转3人,工商局划转18人。三是严格机关事业单位日常管理。提请人大任命并代政府公布任命4人,代政府直接任命19人,办理干部调配46人,公务员网上教育培训2201人,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人员进行了2013年度考核。四是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用人专项治理工作。本次清理工作涉及全区行政事业单位76个,行政事业核定编制数6927人,实有6314人。经查,在编不在岗单位37个,涉及人数273人;编外用人单位33个,涉及人数728人,不存在“吃空饷”人员。

(五)在维护权益上下功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办理劳动用工合同15496人,备案集体合同51家。在全市率先实行职工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对集体争议和困难职工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全区177家企业、8个镇办及20个社区建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清理整顿31家非法中介机构及劳务市场。对全区所有幼儿园、201家企业、45家五小企业进行了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劳动保障年检650家企业,涉及劳动者8.3万余人。截至11月底,劳动仲裁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0件,结案案件涉及金额700万元。劳动监察立案108起,解决工资支付350万余元,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169份,按涉嫌犯罪移交公安处理4起,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在完善基层平台上下功夫,加快推进人社服务向镇级基层服务平台下沉。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将人社业务下沉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抓实抓好,全区8个镇办均建成了镇级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场所面积1913平方米,设立194个村(居)人社服务站,配有工作人员41名、协理员328名,57项约束性项目全部下放到镇办人社所,并于2014年11月11日顺利通过了省厅验收。工作中明确了6项工作职责、13项管理制度,制定了7项工作服务标准。完善了考核机制和日常培训机制,出台了《周村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千分制考核办法》,累计培训人员590余人次。截至11月底,各级基层服务平台共办理失业登记手续2403人,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772本,发布招聘、求职信息750条,修改完善高校毕业生信息414条,办理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手续24523人次,1477名离退休人员转入镇办社区,并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健康查体、文体活动,采集社保卡信息5549人次,发放社保卡5609张,指导222家企业进行劳动合同备案,配合监察执法159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企业成本持续上升、利润下降、信心不足等导致部分企业停产、关闭、破产,对我们的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调整等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现阶段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面临以下困难与问题:一是就业难与招工难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劳动者职业技能不高,高技能人才短缺,困难群体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压力较大。原老企业已全部破产或关闭,这些企业职工年龄偏大又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收入较低。近年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长较快、偏高,造成部分下岗职工在下岗期间无力缴纳或缴满15年后就停止缴费,使扩面压力逐年增大。三是劳动关系中不稳定的因素增多,劳动关系调整难度加大。劳动权益保障诚信体系尚未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还不扎实。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搭建沟通服务平台,开展促进就业专项活动。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多种类型的招聘活动,每月18日定期举办招聘会。二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将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依托“淄博市创业大学”,提高大学生创业培训率。三是继续强化就业培训,不断提高就业率。充分利用网络、各培训机构、基层劳动保障中心等媒介,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引导城乡劳动力积极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提高求职者就业技能。四是大力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切实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继续抓好扩面征缴工作。继续把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完善参保缴费政策、实施扩面专项行动、优化管理服务手段等措施,提高参保率,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二是继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贯通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养老制度方面,做好城乡居民与企业职工养老间的转换衔接工作。及时调整完善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加快实现参保人员在两项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和无障碍转移。加快推进电子社保建设,不断完善在职死亡人员一次性待遇发放工作。机关事业养老制度方面,做好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的筹集发放工作。注意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测算,提交测算报告,为制度改革提供数据支持。居民养老制度方面,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实个人账户,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医疗保险制度方面,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对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深化总额控制为主的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扩大单病种结算范围,完善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结算办法。加大定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引进海外优秀人才“515”计划,积极帮助企业引进国外专家和技术项目,积极申报省市引智项目示范基地,为进一步做好引智工作搭建平台。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评审、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1-2次行业技能竞赛活动。四是组织好专家咨询服务活动。根据我区实际需求,积极对上争取,组织对口专家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积极为基层解决问题。 

(四)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抓好公务员录用、培训、奖惩任免及考核工作。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推动我区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稳步发展,加强对事业单位聘用制推行的监管力度,保证“全员”聘用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稳慎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落实好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四是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全面落实好军转安置任务,全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

(五)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普及规范劳动用工网上备案信息新系统,提高集体合同备案率。强化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与社保系统联网后的监管,确保企业用工网上备案数和职工缴纳社保数一致。二是继续加大企业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努力推进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建设,争取达到“有场所调解、有专人主管、有工作开展”,逐步形成劳动人事争议社会化“大调解”格局。劳动仲裁力争当期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按期结案率保持100%。三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通过劳动保障年检,规范管理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严厉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收取押金和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访来诉和投诉举报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及时了解跟踪舆情,并加以正确引导,防止局部性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8日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打算

时间:2014-03-05

今年以来,周村区人社局在市局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各处室具体指导下,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入开展“三项活动”,紧紧围绕市局下达的发展计划和目标任务,实施充分就业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齐心协力,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今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0438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6053人,困难群体就业576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65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3.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9%以内。一是搭建平台,以就业服务活动促就业。开展了“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脱贫奔康”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同时每月18日定期举行招聘会。全年共举办各类招聘会18场,提供就业岗位21716个,达成就业意向2832人。二是提升技能,以培训促就业。扎实开展各类就业创业培训,全面完成“免费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53个,培训6204人,完成任务计划的101.7%,其中创业培训1030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3%。三是鼓励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自8月份以来,共为35名创业人员和 12 家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745 万元,实现带动就业1178 人。四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实名登记就业率93%,提前完成省厅制定的年终就业率88%的目标。采取措施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积极拓展就业见习基地范围,合理选岗,安置学员,就业见习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二)深化保险改革,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超额完成任务。截至12月底,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9466人,征缴保费32969万元,超出计划4342万元;工伤保险参保33282人,征缴保费943万元,超出计划2万元;生育保险参保26362人,征缴保费505万元;医疗保险参保245275人,征缴保费1595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31045人,征缴保费1131万元,完成任务计划的127%;机关养老保险在职参保7252人,征缴保费9248万元,完成任务计划的105%,居民养老保险参保73613人,征缴保费2828万元,各项保险发放率均达到100%。二是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改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为居民养老保险,集中更换了加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积极稳妥做好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共清查核对11836人,清查核对率70.62%。认真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确定5家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实行按人头付费结算。与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2013年度门诊统筹协议书。三是加大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力度。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共稽核参保职工16099人,查出漏、瞒报职工669人,漏、瞒报缴费基数150余万元。对全区定点住院医疗机构进行突击夜间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全面实行慢性病签约管理、联网结算,严格慢性病鉴定程序和标准,全年约2500余人参加鉴定。严格审批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全年审批1200余人,补交医保资金 500余万元。

(三)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继续实施“名校揽才”工程,面向全国“985”、“211”工程院校引进100名优秀人才,引进外国专家2人,上报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申报博士后工作站3家。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年申报高级职称44人,中级34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3996人,办理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300个。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两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完成全区43名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考核晋级,新增高技能人才290人,增长率7.3%,完成初级职业技能鉴定4800人,指导企业实施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4700余人。认真抓好“技能扶贫”招生工作,共有52名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被淄博技师学院录取,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20人的任务指标。

(四)加强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加强公务员管理。2013年招考录用公务员50人,机关和执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事业人员网上培训1985人,培训率100%,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严格干部调配,为70名符合政策的人员办理录用调动手续。认真做好奖惩任免,提请人大任命并代政府公布任命6人,代政府直接任命24人。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严格审批考核等次及备案。二是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岗位竞聘工作。对全区20所中小学、职业中专、幼儿园重新进行了岗位设置,共设置各类岗位2424个。组织全区27所中小学、职业中专、幼儿园全面进行新聘期聘任,指导区卫生监督所、开发区卫生院院、疾控中心等单位按岗位设置级别进行岗位分级竞聘。全面展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2380名教师进行了职称过渡。三是做好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工作。共为13名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为10名工作调转或辞职人员办理了终止或解聘合同。四是全力做好军转安置工作。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确保敏感时期我区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实现到省零上访。每月25日按时发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认真组织企业军转干部查体,为我区符合条件的4名军转干部申请了每人2000元的大病特困救助资金。

(五)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全面推广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全年办理劳动合同备案12198人,备案集体合同64家。进一步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企业工资分配和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备案,认真督促企业落实2013年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价位的执行情况。二是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实行阳光仲裁,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一裁终局”,全年共有12件案件全部及部分适用“一裁终局”。全面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全区镇办、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100%,企业达到90%。全年,劳动争议立案111件,结案106件,按期结案率和调撤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64%。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清理整顿非法中介机构及劳务市场31家。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用人单位64家,解决工资支付120万余元,支付因欠薪逃匿工人路费2万余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15家,对发现问题的20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劳动保障年检领取年检材料企业568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36份。全年,劳动监察立案101起,解决拖欠工资330余万元。

(六)拓展平台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信息网络,全面落实基层平台建设基本规范,顺利通过了省厅验收。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台建设,通过健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等措施,积极推进村(社区)平台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网络建设,扩大人社业务专网在各村级人社服务站的覆盖面,实现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服务和业务协同处理,资源共享;三是拓展平台服务功能,积极推进人社服务下沉业务延伸,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平台业务经办能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31

  一、概述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计划;组织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调整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政策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政策,管理协调博士后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评选及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转业军官管理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十二)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十五)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及档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其他部门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十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指导、协调、管理有关中央、省、市驻周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机关文秘文印、文电处理、机要通信、档案管理、保密、督查督办、会议组织、应急管理及安全保卫、接待、对外联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拟订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开展相应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党团组织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拟定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开展相应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党团组织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编报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检查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促进科

  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才引进的政策;负责组织实施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五)劳动关系和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法规;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信访事项和维稳工作。

  (六)社会保险管理科

  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标准;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区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指导全区劳动监察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组织申报及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管理等有关工作;承办院士人选的推荐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遴选、申报工作。

  (八)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休假制度的落实并监督检查。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

  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挂军官转业安置管理办公室牌子副科级)

  组织实施公务员法规、政策及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办法;具体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备案管理等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人员调配及政策性安置工作;拟订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任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档案管理及信息统计工作;组织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惩戒等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负责有关表彰事项及备案工作;承办有关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负责落实全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拟定全区转业军官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市驻我区有关单位军转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管理服务工作。

  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副科级)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后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房补助的审批工作;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及劳动能力的审定工作;承办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审核经办机构执行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

  外国专家局(副科级)

  拟订外国专家来我区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属地内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的受理、审查、转报和初审工作;承办有关外国专家奖励项目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拟订全区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办理出国(境)培训人员的报批和备案事宜;拟订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

  联系电话:0533-6195215

  办公地址:周村区青年路377号

  邮政编码:255300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由马明峰局长任组长、党委委员闫志伟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无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无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