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3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括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工作动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本机关重要会议;政务公告、公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社保政策、社保运行相关政策信息,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服务信息,稳岗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等。

 4.人事信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5.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等情况。

 6.其他。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目录》及相关内容。

(二)公开形式

 1.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

 2.政务新媒体:“周村人社”(微信号:gh_3ae1e1b04b56)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现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312室

 联系电话:0533-6195215

 传真号码:0533-6195215

 邮政编码:255300

 电子邮箱:qurensheju@zb.shandong.cn

 受理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为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件编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如可公开,申请人可在经确认身份后进行查询,或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本单位获取;如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如果是信函、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的,通过部门内部协调,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告知申请人在 20 个工作日之内由该信息的掌握机关答复。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如实、明确地告知申请人。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312室

 联系电话:0533-6195215

 传真号码:0533-6195215

 邮政编码:255300

 电子邮箱:qurensheju@zb.shandong.cn

 受理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投诉。

 接待投诉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312室

 联系电话:0533-6195215

 传真号码:0533-6195215

 邮政编码:255300

 电子邮箱:qurensheju@zb.shandong.cn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周村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3-6195389,邮箱:zcqdzxxzx@zb.shandong.cn,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周村区人民政府,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电话:0533-6195859,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机关:周村区人民法院,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电话:0533-6165607,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附件: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312房间;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215;电子邮箱qurenshe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务公开透明化、公正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就业创业、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主责主业,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工作动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202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条(其中官方网站发布信息24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210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编制发布局政务公开指南,提供申请渠道。同时,严格按照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申请处理的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主体均为自然人,所有申请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回复并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明确专人负责,创新发布形式和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

2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健全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不发生失泄密案事件。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增设政务公开组织管理栏目,优化稳岗就业专题人社领域公共服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872人,全年发布各类信息210条。

5.监督保障方面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政策宣传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健全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是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公开发布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形式不够多样,互动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结合我区门户网站中我局信息公开栏目,对公开内容指标进一步拓展、细化,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时效性和全面性。二是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督导检查作用,定期组织自查整改、查缺补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暂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3年,区人社局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2其中,已经解决和采纳的建议2件。按照相关规定,全部代表建议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办复率100%。共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7其中,已经解决和采纳的提案6件,受客观条件限制留作参考的提案1件。按照相关规定,全部委员提案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办复率100%

3.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重点工作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各科室政务公开联络员学习《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工作规范,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核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保证。

4.按照要求,严格落实《2023年周村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人社领域信息公开,回应群众诉求,解答群众在人社领域的问题难点,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对政务公开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局主要领导干部通过人社干部走流程、收听12345”服务热线等活动方式直接参与政务公开,回应群众诉求,解答群众在人社领域的问题难点。大力开展就业、人才和社保政策宣传工作,圆满完成政府公开日活动。组织“市民看变化”活动,介绍就业增收品质提升工作情况,现场解答社会保险惠企惠民、人社服务站、社会救助政策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215;邮箱:qurenshe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主动公开,加强日常维护,强化监督保障,切实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民生的作用。现将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区人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区人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其中就业信息公示55篇、社会保险信息公示9篇、事业单位招聘公示68篇、其他事项公示60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区人社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负责科室为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本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负责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人社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根据市局和区政府的要求完善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不存在责任追究情况。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区人社局紧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心,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实效,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和质量。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在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及时性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信息公开的方式上仍有不足,主要以文字形式展示,缺乏图片、表格等多种方式。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总结不足,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增加图文解读,丰富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22年,区人社局共承办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共17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9件;承办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3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

周村区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一、总体情况

2021周村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淄博市周村区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人社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对照条例编制《淄博市周村区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区人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其中就业信息公示75篇、社会保险信息公示12篇、事业单位招聘公示43篇、其他事项公示86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人社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人社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按科室职责负责本科室人社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人社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根据市局和区政府的要求完善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不存在责任追究情况。

(五)监督保障

2021区人社局制定《周村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博市周村区人社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流程和操作准则,制定《淄博市周村区人社局2021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促进区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公开的内容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但在创新举措方面仍有不足,公开的形式缺乏创新,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改进公开工作方式,增加图文解读,丰富公开内容。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大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力度,扩大公开量,及时更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21年区人社局共承办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8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4承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

 

 

周村区人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30

2020年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委、政府的领导下,突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主旋律,紧扣关注民生、服务民生这个主题,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进行发布,避免出现信息积压与不及时发布等现象,对发布的信息做到准确无误。

2.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的功能作用,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重点工作,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要求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保密制度等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按科室职责负责本科室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4.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共承办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共10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6件。已全部办结。

5.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6.工作考核情况。2020年,我局在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7.社会评议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社会评议查找周村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周村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综合评定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评议结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恰当处理,积极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我局政务公开出现了以下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方式单一。我局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开,通过传统媒介、新媒体公开信息比较少且在内容上采取的公开方式少,视频、漫画等方式运用较少。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些决策、规定、计划、方案等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在培训、宣传、运维、监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规定时限在门户网站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2.进一步完善公开专栏内容。进一步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丰富专栏内容,拓展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3.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评议和信息公开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周村区人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