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做好2026年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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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14L/2026-559411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8-13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淄博市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及政策调整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6年新引进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我区行政区域(不含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内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在职职工,办理就业登记后全职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
(一)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5日期间(以证书生成时间为准),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二)新引进技师、高级技师。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5日期间(以证书生成时间为准),从市外全职引进我区企业的已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二、补贴标准
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标准分别为2500元、3000元,每年每家企业职工(以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为准)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经办流程
(一)提交申请。企业按照属地原则,于8月22日前向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1.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领承诺书(见附件1);
2.申领政府补贴人员名单(见附件2);
3.企业负责发放补贴人员名单(见附件3)。
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部通知到位,不得遗漏。若有遗漏人员,将不再安排补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二)审核公示。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行政区域内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比对企业职工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是否重复申领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补贴发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区县提报材料后进行汇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资金到账后,拨付至职工社保卡金融账户。
联系电话:6195005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