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14L/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0-26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社局

《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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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出台开始实施以来,对于选拔培养我区各行业领取专业人才,激励他们发扬无私奉献精神,鼓励在各行业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是,随着当前国家人才新政的逐步出台实施,尤其《淄博人才新政23条》出台后,人才政策更加积极,需要我们跟紧新时代人才发展新步伐,加快推进我区人才工程建设。为此,提出对《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二、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范围

在我区各行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没有脱离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单位负责人及党政群机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主的人员。

三、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条件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首位或市(厅)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首位人员。

(二)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前5位、三等奖前3位人员;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三等奖前3位人员或省(部)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前5位、三等奖前3位或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人员、二等奖首位人员。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是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前3位或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位人员。

(四)学术造诣较深,被同行公认为本学科的带头人,以首位作者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应用科学论文或2篇以上基础科学论文(包括国际学术交流论文)。

(五)在完成区以上重点工程建设、新产品开发、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引进、消化高新技术、工艺和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过程中,成功地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通过省以上有关部门正式鉴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六)获得3项以上专利(至少有1项为发明专利)或取得5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至少有2项为实用新型专利),已被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首位人员。

(七)在工程设计方面,获得国家设计金质奖、国家设计银质奖或省一等优秀设计奖前3位人员,或获得省二等优秀设计奖前2位、2项以上省三等优秀设计奖首位或市一等优秀设计奖首位人员。

(八)在轻纺、工艺美术设计方面,获得2次以上省(部)级重要奖励首位人员。

(九)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是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二等奖前3位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首位人员;或获得过省级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称号,且近3年内是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形成了一套先进的教学理论或方法,并在区内外得到推广应用的人员。

(十)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传播、扩散,成绩突出,有较大影响,获得市以上奖励;近3年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并被区内同行公认为技术权威的医务工作者。

(十一)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方面,做出了优异成绩,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是获得国家级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二等奖前5位、三等奖前3位或省级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首位或市级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

(十二)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并获得市以上奖励人员。

(十三)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成绩卓著,业务水平在全市同行中领先,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或近3年内获得过泰山新闻奖或省精品工程奖,或在常设全国性新闻、文艺评奖项目中获三等奖以上首位人员。

(十四)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突出,所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比赛中获得过前8名、洲际比赛中获得前5名、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等)前3名或省届次运动会第1名;或近3年内向省以上单位输送出健将级运动员的教练员。

(十五)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人员。

选拔时以近3年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评选依据,同时兼顾长期贡献,年龄不超过55周岁。所获得的成果及奖励以证书原件为依据;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指标须经区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确认。

 四、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评审环节

(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成立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9-13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完成当年的评审任务后,自行解散,下一次评审前再重新组建。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审查上报人选情况及有关材料,并将审核合格的材料报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考察人选。

(三)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报区政府批准,并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纳入管理范围。对被批准的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颁发《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证书》

五、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爱护

(一)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区政府津贴800元,每年组织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进行一次健康查体。被评为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享受市政府津贴的同时,区政府以市同等补贴待遇予以配套奖励。所需经费由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

(二)所在单位每年为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安排不少于10天时间的休养。有寒暑假和休假制度的单位,可在假期内安排。所需费用由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

(三)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夫妻两地分居的,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在单位帮助将其配偶调到本区。配偶、子女待业、待岗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所在单位要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四)被评选为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累计满三届以上,管理期内均考核合格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终身享受每月100元的区政府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津贴,由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周村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