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区人社局关于《调整成立周村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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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14L/2020-5028718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年1月11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大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环境十分错综复杂,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尽早落地见效。我们要拿出更多务实举措:通过稳定企业生产经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努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为保持就业大局稳定打下坚实基础;要落实和完善相关措施:抓好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工作,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推动更多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引导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社会治理,提高住房安全保障水平,使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周村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和“周村区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整合,合并调整为“周村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