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乡村振兴五个专项机制2025年度重点任务清单 | ||
|---|---|---|---|
|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14L/2025-557351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8-2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乡村产业振兴专项机制任务清单
1. 开展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支持落实小麦“一喷三防”、追施返青肥等田间管理措施;推广玉米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技术,开展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辐射带动全区粮食均衡增产。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67万亩以上,总产稳定增长,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000亩,油料播种面积稳定在380亩以上。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供销社,各镇、街道
2. 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落实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做好宣传发动、项目申报、资金支付工作。落实“菜篮子”稳产保供措施,推进蔬菜设施提升改造,加快王村镇果蔬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全年蔬菜及食用菌、水果总产分别稳定在2.85万吨、0.8万吨以上。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压实生猪生产责任,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1800头以上,规模猪场保有量10家,肉蛋奶总产保持稳定。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水产品总产稳定在42吨以上。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3. 加强耕地保护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4846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3579亩。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在确保全区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不稳定耕地。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 持续提升耕地质量。按照完善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标准及验收办法,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对具备耕种条件的撂荒耕地,通过村集体统一耕种、代耕代种、土地流转等方式,抓好复耕复种,并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高标准农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下达的任务。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城北路街道
5. 推进现代种业振兴。加强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从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推广等方面入手,扩大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进一步优化农作物品种布局,提高品质,增加产量。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6. 调优调强农机装备结构。严格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大高性能机具推广和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全年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180台套以上,报废各类农机具50台套以上。以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为抓手,深入推动农机农艺融合,鼓励农户使用智能终端、应用智能作业模式等新设备、新技术,实现农机作业过程的智能管理和精准作业,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智能农机装备作业占比力争达到50%。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7. 健全常态化、长效化节粮减损工作机制。加强农机手操作技能培训,提高粮食机收作业水平,正常农机作业条件下,年内小麦机收损失率控制在0.85%以内,玉米机收损失率控制1.61%以内。扎实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大力提倡健康饮食。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粮食供应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8. 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建设,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等新型服务主体,不断提高农机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推进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平原涝区治理。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应免畜禽免疫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分别达到70%和80%。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9. 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统筹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等政策。实现小麦、玉米物化成本或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做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分析。健全完善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机制,深化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压实粮油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粮源、资金、仓容等保障,确保地方储备任务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粮食供应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10. 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推广数字农业技术应用,围绕数字田园、数字牧场、数字加工车间、数字“三资”管理等重点方向,积极打造数字农业农村具体应用场景。新建续建数字农业农村重点项目2个,培育典型应用场景1个。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大数据局
11. 加快发展“一镇一业”。打好“一镇一业”乡村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收官战,扎实推进总投资1.59亿元的4个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壮大王村肉牛、南郊蛋鸡、北郊预制食品等主导产业,建设农业产业强镇。做强培优彭东西瓜、皇住草莓、圈头赤松茸、齐米滋DHA鸡蛋、润广牛肉等“优、特、稀”品种和知名品牌,发展高附加值特色产业。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12. 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升行动。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组织辖区农产品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品牌知名度、附加值。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定在11家以上。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13.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工作统筹,落实监管责任,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定量抽检数量达到2批次/千人,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开展芹菜、豇豆、葱、辣椒等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巡查2次,提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14. 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引导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等小微产业。组织举办乡村好时节活动,积极发展露营、亲子采摘等新业态,动态推进乡村旅游精品路线5条以上,提升周村乡村旅游品牌知名度。加快培育农村电商,开展电商直播公益培训,结合重要促消节、农产品上市季节,举办有影响力的电商直播活动,推动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稳步增长。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5.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实施分类指导,提升经营发展能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300亩,开展全程土地托管服务试点,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培育壮大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力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3.5万亩次以上。探索完善“供银担”协同支农新机制,聚焦乡村振兴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供销贷”,赋能涉农实体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6.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持续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严格落实政策底线红线,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禁变相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7. 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持续实施“村村都有好项目”计划,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各类产权规范流转交易。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开展农村“三资”精准清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供销社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8. 坚持财政优先保障。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10%以上。用足用好政府债券,将重大引调水工程、农村规模化供水等项目纳入发债范围,深挖高标准农田、生产加工基地、仓储物流设施等农业产业项目发债潜力。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19. 充分发挥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以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建设、现代设施农业等项目为抓手,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20. 健全农业农村用地保障机制。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合理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宅基地等用地需求。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1. 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持续落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帮扶政策。落实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标准,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人口纳入救助保障范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保持总体稳定。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研究落实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统筹用好公益岗,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残联、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等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二、乡村人才振兴专项机制任务清单
22. 大力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征集乡村振兴合伙人需求项目,力争招募一批能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动富民兴业的人才。聚焦乡村旅游、特色手工、电商直播等女性友好特色产业,持续实施女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引领广大妇女返乡入乡,助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牵头单位:区妇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3. 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贯彻落实“淄博人才金政50条”,加大农业农村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系列人才工程,力争农业农村领域人才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不少于2人。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24. 强化基层科技助农服务。组织农业农村领域优秀科技工作者、科技致富带头人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农业专业知识与技能。积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注册备案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科学技术培训、推广活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开展“农技下乡 稳粮保供”农技服务大行动,组织专家人数不少于50人次,开展示范活动不少于10次。
牵头单位:区科协、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5. 加强基层医疗服务队伍建设。推动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占比提高至65%。统筹实施基层全科医生优才培养计划、基层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业务院长”选派等工作,建设乡村医生技术培训基地1处。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4期,年内建成中医特色卫生院1家。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6. 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照每年不低于应交流数10%的要求推动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和城区师资紧缺学校流动,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乡村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动态管理办法》,提升乡村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
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7. 开展“老中青”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积极调研基层需求,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到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年内组织活动不少于8场,其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妇联、区科协分别不少于1场。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妇联、区科协,各镇、街道
28. 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体系。采用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等多元评价手段,创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丰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证书应用场景,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9. 加强乡村振兴领域人才培训。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高素质农民150人以上。完成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训年度任务。积极落实新型职业农民继续教育。年内培训电商人才不少于100人次。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专家服务基层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0. 深化“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工作。注重发挥青年在乡村振兴中的生力军作用,完善乡村好青年“引、选、育、管、用”工作链条,组织开展好青年遍访和好青年培训交流活动,选树各级乡村好青年100名左右,常态化遍访联系好青年120人以上。
牵头单位:团区委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三、乡村文化振兴专项机制任务清单内容
31. 深入实施“文明强基赋能”工程。拓展文明实践场域,建设文明实践主题街区不少于1处。深入开展“文明实践我行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丰富“齐思政”云平台课程资源,构建专业化、广覆盖的“思政大先生”队伍体系,在全区各文明实践站开展“思政大先生”共建课程。扎实推进“文化数智平台”建设,汇聚优质文化资源,提供便捷服务信息。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文联、区文化和旅游局、周村古商城保护发展中心,各镇、街道
32. 实施“乡风和畅”工程。举行“深化乡村移风易俗 推进文明实事惠民”周村区“文明乡伴”工作培训会,落实“陶风淄韵·乡村好景”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方案、淄博市“文明乡风一件事”齐帮办工作清单。组织开展“绘美乡村”文明实践服务活动,组织农民书画爱好者积极参加“大地流彩—齐鲁农民画艺术展”征集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33. 提升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聚焦文化活动有场地、文化活动有组织,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布局,提升村(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水平,建设提升“5+N”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处。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4. 深化“两节四集五赛”活动。高质量举办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乡村好时节系列活动,策划开展春、夏、秋、冬“黄河大集”区级重点活动10场,打造基层“黄河大集”特色品牌。将“村BA”等打造成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村自治德治法治的重要抓手,举办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乒乓球、象棋、跳绳、健步走、民俗趣味运动会等赛事活动,唱响村村有好戏。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5. 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以全区文化场馆、文化广场、基层文化馆(站)、基层文化活动中心为阵地,组织引导群众开展自己策划、自己参演、自己观看的文化活动,全年组织文化惠民活动200场次。高质量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下乡175场次。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6. 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突出问题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恶俗婚闹和殡葬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问题。 深化婚俗、丧俗改革宣传,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免费颁证等服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四、乡村生态振兴专项机制任务清单
37. 聚力推进乡村振兴片区建设。统筹乡村规划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分类指导,推进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全面开展区级片区建设,建设乡村振兴片区7个。统筹“五个振兴”要素集中投入,推动片区内党建联建、资源整合、产业融合、人才聚合。
牵头单位: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城北路街道
38. 完善片区建设运行机制。落实区领导同志联系指导片区建设工作制度,统筹政策、项目和资源向片区聚集。深化国有企业与片区结对,持续实施“万企兴万村”等行动。有序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各类力量支持片区建设。鼓励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金融、社会投资参与片区建设。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认真清理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等招标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文件政策,为村级组织依法依规自行实施项目创造条件。探索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参与片区建设管理模式,鼓励把内容技术简单、安全要求不高的村内项目交由村级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委统战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城北路街道
39. 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整治村容村貌,督促镇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全年问题整改率85%以上。聚焦聚力清垃圾、清沟塘、清畜禽粪污和农业生产废弃物、清乱贴乱画、清残垣断壁,推动村庄净化、绿化、美化。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实施立面管控、管线序化、传统民居修缮等。因村制宜治理闲置宅基地、残破危房,改建停车场、小菜园、小游园、健身小广场等。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城北路街道
40. 实施农村污水治理管护。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有序稳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 65%。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治理管护,及时将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监管清单,限期完成治理。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永安街街道、青年路街道、城北路街道
41. 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户收、村集、镇运、区处理”体系,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城北路街道
42. 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推进科学施肥增效,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1100亩以上。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推广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喷多促”专业化统防统治。推进地膜科学使用,促进地膜回收利用。加强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43. 推进畜禽水产绿色生态养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问题排查整改行动,加强技术指导培训,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强化渔业资源养护,维护水域生态安全。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44. 推动水资源保护利用。扎实推动水土流失治理,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1个,治理和改善水土流失面积5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南郊镇
45.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充分挖掘造林绿化空间,积极采用乡土树种,组织开展植树造林。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镇
46. 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持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铺设供水管线3.5公里,全区农村供水规模化率、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 18公里、路面状况改善工程 38.3公里,统筹抓好农村公路路网建设。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及电能替代,常态化开展23个光伏扶贫电站电网侧隐患排查处理。保障民用清洁煤炭供应,在清洁取暖覆盖不到的区域,推广使用民用清洁煤炭取暖过冬。优化升级乡村信息基础设施,行政村区域实现5G和千兆光网全覆盖,累计建设5G基站600个以上。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周村供电中心、区信息通信发展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各镇
五、乡村组织振兴专项机制任务清单
47. 扎实开展村级党组织建设“巩固提升年”。巩固深化分类推进整体提升三年行动成果,与重点难点村党组织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统筹衔接、一体推进,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各镇、街道
48. 实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三年行动。聚焦市委组织部“能人治村、青年强村”要求,印发《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联动,提高人员摸排覆盖面、精准度,科学研判确定后备力量,2025年7月底前稳步有序实现人员迭代更新。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9. 整体提升村级带头人能力素质。抓好村干部全覆盖轮训,常态化举办“打擂比武”,镇街每季度、区级每年举办村党组织书记“打擂比武”,择优推荐参加市级比武。建设提升苏李村、王洞村、韩家窝村、北旺村等乡村振兴实训基地,提升村级带头人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0. 持续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严格落实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构建“二五一”基层腐败问题治理体系,扎实开展对村巡察工作,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提档升级。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1. 推深做实“村村都有好项目”。深入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村村都有好项目”计划的指导意见》,以不足和刚过20万元村、“万村共富”攻坚对象村为重点,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跟踪指导。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52. 积极稳妥推进村级党组织跨村联建。出台《关于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探索推广联村共建、村企共建、机关助农、承接城市外溢功能、城市居民认领、农产品进城等多元发展模式。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3. 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做实“组团帮片区、示范带全域”模式,发挥临时党支部作用,共同推进帮扶项目落地落实。统筹做好驻区省派工作队、第六轮第一书记任期考核和第七轮第一书记轮换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54.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制定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加大编制资源向镇(街道)倾斜力度,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保障镇(街道)用编需求。健全区直机关一般不得从镇(街道)借调工作人员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事项,巩固“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巩固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村级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聚焦为内部工作人员提供支撑服务的政务应用程序,组织开展集中摸排、自查自纠和备案管理,持续推进“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大数据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5.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一网三联、全员共治”乡村治理模式。深入落实“上门问事、下沉议事、一线办事”工作机制,逐村研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村庄大事难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持续推进综治中心阵地建设,6月底前全面完成区、镇二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社会治安防控,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命案及个人极端犯罪。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优化“乡村普法广播”,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深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渔船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6.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深化教育强镇筑基,探索农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改革。实施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深化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持续做好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服务,实施“春蕾计划”公益项目。持续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改造提升村卫生室69家。持续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国家、省、市统一安排,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牵头单位:区妇联、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