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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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14L/2024-548177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9-2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办理地点
淄博市内任何街道办事处就近办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全市通办,即时办结) 。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
个人到就近的各区县政务大厅人社综合窗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申请。
(二)受理办结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对个人提交的业务申请依托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社保和备案系统,结合个人提交的材料和大数据比对进行审核办理。
四、申请材料
(一)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系统共享或个人提供);
(二)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系统共享或个人提供);
(三)失地农民提供失地证明(系统共享或个人提供);
(四)提供家庭成员户籍信息(系统共享或个人提供);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系统共享)。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咨询电话
0533-6182090 0533-617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