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申报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14L/2025-553810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2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报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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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根据《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251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周村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招用毕业年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注:小微企业可登陆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官网查询确认。

二、申报条件

1.淄博市(单位注册地址在周村区)及周村区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址一致;

2.申报人员须符合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条件;

3.按规定所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以系统数据为准),并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4.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5.小微企业须在小微企业名录库中;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凭证规范

三、申报材料

1.填报《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见附件1认真比对开户许可证后,填写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左上角加盖公章)。扫描件电子版各一份;

2.金融机构代发工资的回单明细扫描件。需要显示申报补贴人员信息,如不显示请另提供申报人员流水明细(注:每月各1需银行盖章,并将享受补贴人员用标识出来);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件;

4.毕业证书扫描件。

5.《用人单位申报社保补贴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四、补贴期限和标准

给予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月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上年度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费金额,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五、办理流程

将所需材料提报至zcqjyk@126.com邮箱(邮件需要标注企业和社会组织名称)。

六、执行时间

202511日起施行

七、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33-6195765  6181169

 

附件1: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xlsx

附件2:用人单位申报社保补贴诚信承诺书.doc

 

 

                       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