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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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14L/2025-555307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3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申报条件
山东省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自主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2000元。
三、办理条件
(一)经营者须在周村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二)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址一致。
(三)申请人职工社会保险须处于缴费状态且连续缴纳满6个月。
(四)三类人群条件参照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领取。
四、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
(1)经营性账目相关材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无法提供的,查验经营流水凭证)。
(2)诚信承诺书。
(3)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4)人员类别证明。
1、网上申报
(1)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2)温暖淄博人社小程序:创业服务云平台。
2、现场申报
携带相关资料到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的镇、街道服务大厅办理。
五、联系方式
周村区:0533-6037369
王村镇:0533-6698022
南郊镇:0533-6060062
北郊镇:0533-6584033
大街街道:0533-6435018
丝绸路街道:0533-7878826
永安街街道:0533-7867782
青年路街道:0533-7867952
城北路街道:0533-7867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