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2023年度企业第六批申报稳岗返还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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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14L/2024-542333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1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0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淄人社发〔2023〕16号)文件要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第六批379家企业符合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日(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533-6160107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