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友情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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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14L/2022-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5-0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有效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及时核实档案年龄。在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代存档案的流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对于身份证出生日期与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退休年龄以档案最先记载出生日期为准)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的,请及时核实档案年龄,按时申报退休。若流动人员不清楚自己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本人可持身份证到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室查阅、核实,以免延误退休手续的办理。
查阅档案地点: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二楼东厅人社局窗口。
档案咨询电话:0533-6183796。
为避免延误退休申报,请相互转告、广而告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