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举办“齐心共创·活力周村”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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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14L/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04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人才工作影响力和知名度,由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周村区委主办,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协办,举行2023年“齐心共创·活力周村”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活动。
一、总体要求
聚焦用人单位发展需求、人才感知提升,通过专业化、市场化、场景化方式,开展一批特色活动,展现一批人才风采,落地一批合作成果,多维度、全方位推动人才、城市和产业链接,全面展现新时代人才工作生动实践和人才发展优生态。
二、大赛主题
齐心共创·活力周村
三、大赛组织形式
具体活动按照“安全有序、创新精彩、务实有效”的原则,发掘科技含量高、前瞻性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优质海内外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搭建青年人才风采展示平台、投融资对接平台。
“齐心共创·活力周村”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分为:创业企业类和创业项目类。其中,创业企业类分为科技创新组、社会服务组、乡村振兴组,创业项目类为创新创意组。
科技创新组、社会服务组、乡村振兴组和创新创意组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四、参赛条件
参赛者应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45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一)创业企业类(科技创新组、社会服务组、乡村振兴组)
参赛企业须在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截至2023年9月10日);参赛者为参赛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含)以上;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经营规范,社会信誉好,无不良记录。
(二)创业项目类(创新创意组)
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人或团队;参赛者须为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三)以下情形不得参赛
往届省、市创业(创客)大赛获奖企业和项目不允许以相同(或关联)的产品、创意、设计、企业、项目参加大赛。
五、大赛流程
(一)报名阶段(2023年9月10日前)
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本赛区报名工作。各参赛企业和团队须按通知要求于9月10日前报送电子版报名表及创业计划书(报名表及创业计划书模板见附件)至jybqgk@163.com邮箱,并将纸质版报名表及创业计划书报送至周村区市民之家318室。
(二)初赛阶段(2023年9月15日前)
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负责收集整理创业团队、创业企业的创业计划书等纸质版、电子版资料,通过查阅创业计划书等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集中初审,配有路演影像资料的项目要观看影像资料,确定进入决赛名单,并对进入决赛的项目尽职尽责调查。
(三)决赛阶段(2023年 9月22日前)
1.赛前辅导(2023年 9月19日-2023年9月21日)
大赛组织创业导师采取集中授课和一对一辅导的“线上+线下”培训形式交叉进行,对进入决赛名单的选手进行创业计划书、礼仪、PPT制作、路演等专门培训。培训结束后,进入决赛答辩的创业项目负责人将制作好的项目PPT上报组委会,并在答辩现场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2.比赛(2023年9月22日)
决赛项目按照创新组、创业组依次进行,由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以创业计划书为基础,通过“6+5+1”的方式进行,即每个项目6分钟路演、5分钟提问、1分钟打分,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大赛名次,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项目评审情况进行公示。
3.颁奖
大赛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对于大赛获奖项目及活动涌现出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表彰。
六、支持政策
(一)优先推荐参加省市创业训练营活动;
(二)优先推荐参加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
(三)产业化项目优先入驻各级创业示范平台;
(四)将创业项目纳入区创业项目库,优先向社会推荐;
(五)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支持;
(六)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七)优先推荐给大赛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八)可免费参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项目。
七、比赛地点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八、其他事项
(一)参赛人选须确保报名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材料数据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区级各类人才工程。
(二)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赛选手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的参赛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参赛项目涉及版权纠纷的,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五)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33-6037369
联系人:尹虹霞
附件1:2023年周村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doc
附件3:2023年周村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计划书模板.doc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周村区委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