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人社局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事项执行措施与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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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14L/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06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序号 |
年度目标 |
第一季度任务目标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1 |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新增城镇就业4000人以上。 |
待市指标任务下达后,按照市要求,完成时序进度。 |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
0533-6181169 |
2 |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 |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做好对2022年度已开发岗位和人员管理。 |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
0533-6181169 |
3 |
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000万元以上。 |
待上级指标任务下达后,按市要求做好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 |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担保科 |
0533-6037369 |
4 |
扎实落实“人才金政50条”“技能兴淄26条”等措施,着力为各类人才提供生活、工作、创业的全方位优质服务,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
①做好市级以上人才工程的申报辅导工作,提高申报人选的竞争力。开展人才政策宣讲活动。筹划人才对接活动。开展人才公寓选房活动。②对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发放生活补贴。③对新引进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企业职工,做好技能提升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④推进企业自主评价,鼓励企业申报企业自主评价资质,运用多元化评价方式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⑤及时审核“人才金政50条”各项补贴。按时报送月新增报表及补贴发放明细表。做好“人才金政50条”推介咨询工作。 |
劳动关系和就业促进科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科 |
0533-6195005 0533-6183577 |
5 |
统筹抓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 |
扎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工作。 |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
0533-6166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