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违法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内容 |
日期 |
行政执法机关 |
周村艾诗雅美容院 |
周人社监罚字〔2023〕第001号 |
行政处罚 |
周村艾诗雅美容院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3日招用徐华君(2006年10月26日出生)、2022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23日招用韩志成(2008年7月8日出生)从事导购和销售等相关工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罚款10000.00元 |
2023/01/16 |
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周村渔之歌餐饮店 |
周人社监罚字〔2023〕第002号 |
行政处罚 |
周村渔之歌餐饮店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0日招用孙亚顺(2007年09月04日出生)从事饭店传菜员工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罚款5000.00元 |
2023/05/05 |
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山东潍坊建设集团股份公司 |
周人社监罚字〔2023〕第003号 |
行政处罚 |
山东潍坊建设集团股份公司总承包的淄博春风瑞园建设项目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作为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责任划分不清,不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工地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60000.00元 |
2023/08/14 |
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周村阿元螺蛳粉店 |
周人社监罚字〔2023〕第004号 |
行政处罚 |
周村阿元螺蛳粉店于2023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30日招用三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罚款15000.00元 |
2023/07/03 |
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淄博元亨利贞建设有限公司 |
周人社监罚字〔2023〕第005号 |
行政处罚 |
淄博元亨利贞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的鲁商学府公馆(二期)施工(标段二)项目未对各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尤其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给管理人员发放工资,不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工地现场管理混乱,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
罚款50000.00元 |
2023/12/15 |
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