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村级安全员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建立村级安全员队伍,是实现监管网络由省、市、区三级五覆盖拓展为省、市、区、镇和村(社区)五级五覆盖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必要措施。按照市安委会《关于村(社区)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各村(社区)设置由安全生产管理员、交通安全员、消防安全员组成的三员合一村级安全员(以下简称村级安全员)。

一、设置范围及标准

辖区内存在5家及以上生产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的村(社区)要配备1名专职村级安全员。其他村(社区)要配备1名兼职村级安全员,原则上由村(社区)书记、主任或两委成员兼任。村级安全员聘用期限为3年,由村(社区)两委集体推荐产生。

二、工作步骤

(一)20155月底前,各村(社区)向所在镇(街道)提报符合本《实施方案》要求的村级安全员名单。

(二)20156月中旬,各镇(街道)完成对各村(社区)村级安全员考察,并将本辖区村级安全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审核。

(三)20156月底前,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全区各村(社区)村级安全员名单进行确认并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发放聘书后上岗。

三、录用条件

(一)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二)具有一定的法律或安全生产知识和政策水平;熟悉所在村(社区)情况,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及调解能力;

(三)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掌握计算机的一般操作;

(四)身体健康,有从事村级安全员工作的时间保证,能承担繁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作职责

村级安全员实行一岗多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摸清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和危险源、危险点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和交通安全责任制,并实施安全检查。检查中要讲究工作方法,加强与辖区企业的沟通和交流,以做好公共安全服务工作为主,妥善处理好与企业的关系。

(二)着重做好安全生产、交通和消防安全的巡查检查、宣传、隐患信息上报工作,充分起到监督员、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的作用。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各类事故等重要信息,及时报告给所在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报送信息要做到实事求是,事实清楚,重点突出。

(三)负责建立健全各类村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搞好村级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四)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和交通安全动态,尤其做好新增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建设项目和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各类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及上报工作。每月向镇(街道)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每季度向区安监局、周村交警大队和周村消防大队分别汇报安全生产、交通及消防安全情况。

(五)积极宣传安全生产、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及工作要求,协助做好安全知识普及工作。

(六)完成交办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五、管理和考核

(一)实行村级安全员管理工作责任制。各镇(街道)负责村级安全员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督促各村(社区)成立村书记或主任为主任、两委成员和所辖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调拨一定经费,为村级安全员购置必要的办公及检查巡查等装备。各村(社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明确村(社区)书记、主任、两委成员和村级安全员的安全工作职责,建立本村(社区)安全管理会议、巡查、宣传、举报受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各村(社区)安全业务指导由区安监局、周村交警大队和周村消防大队共同负责。

(二)对村级安全员建档立卡,实行实名制管理。已经考察认定的村级安全员,须填写《周村区村级安全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村(社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各留一份存档,并以镇(街道)为单位行文公布,张榜公示。对村级安全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日常表现或年终考核结果,对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

(三)对村级安全员的工作实行月汇总、季例会、年终考核管理机制。各镇(街道)负责每月对村级安全员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级安全员工作例会。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村级安全员考核细则,并在年终组织相关部门对村级安全员进行考核。

(四)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村级安全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采取以会代训、定期培训和工作通报等方式,让村级安全员及时了解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中央和省、市、区的重大工作部署,教育引导村级安全员加强与企业、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控各种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报送情况。

六、待遇和奖惩

(一)对村级安全员实行补贴制度。专职村级安全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其中区财政补贴200元,镇(街道)财政补贴100元,村(社区)补贴50元。兼职村级安全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其中镇(街道)财政补贴100元,村(社区)补贴50元。

(二)区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兑现到位,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村级安全员的补贴每季度兑现一次,与日常工作和考核结果挂钩。对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全额兑现;对辖区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补贴;对不认真履行安全员职责、工作被动、造成重大影响的,辖区内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安全员资格。

(四)对工作积极认真、成绩突出的优秀村级安全员,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周村区村级安全员情况登记表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5430

附件

周村区村级安全员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免冠彩色

照片

出生年月

 

学  历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所属村(社区)及地址

 

邮  箱

 

手  机

 

专(兼)职情况(在相应选项打

□专职       □兼职

所属村(社区)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相关部门意见:

 

 

     安监部门(盖章)  交警部门(盖章)  消防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区安委会办公室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五份,村(社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各存一份。

 

周政字〔2015〕11号(关于加强村级安全员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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