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20〕32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0-None
成文日期
2020-09-04
发文日期
2020-09-0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有效性
有效
周政办字〔2020〕3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周村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周村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国家四部委确定的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任务目标,扎实推进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圆满完成清洁取暖任务目标,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淄博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清洁取暖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坚持“集中供热优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生物质则生物质”的原则,按照“财政可负担、运行可持续、居民可承受”的思路,尊重居民意愿,扩大改造范围,实现应改尽改、想改尽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持续推进集中供暖、气代煤、电代煤、生物质取暖、建筑能效提升等多元化改造,实现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基本全覆盖。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做好后续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群众长期受益。
二、任务目标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全区确保完成7700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集中供暖改造3288户,气代煤改造3074户,电代煤改造1338户,实现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基本全覆盖。积极推动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2020年年底前完成农房能效提升770户,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提升取暖效果。
三、补贴政策
对列入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用户和项目,继续按照区2017年、2018年、2019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的补贴政策执行。
集中式清洁取暖改造的配套费标准,按照《淄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淄政办发〔2019〕14号)执行。
对列入2019年电代煤改造任务未实施配套电网改造的用户,待2020年完成配套电网改造后,从2020-2021年采暖季起享受电代煤运行补贴,补贴标准、时间按照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改造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确定适合的技术路线,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完善本辖区内的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二)项目组织实施。各镇(街道)是冬季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组织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手续办理、拆占补偿、工农关系等问题,做好补贴资金发放,配合做好施工中安全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供热企业是集中供暖的实施主体。清洁能源运营单位是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的实施主体。管道燃气企业是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的实施主体。周村供电中心是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的实施主体。一体化服务商是采暖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运维管理的实施主体。各实施主体负责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
各镇(街道)要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制定完善的建设推进计划,做好施工安排,组织协调各实施主体统筹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的实施按照《淄博市冬季清洁取暖能效提升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三)采暖设备选购。为保障清洁取暖用户的长期服务和安全管理,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负责组织引进一体化服务商,并按照要求进行招标。各镇(街道)要根据各自实际选择适合的取暖方式,组织村(居)、一体化服务商做好采暖设备的选购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项目验收。清洁取暖工程完工后,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由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委托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各镇(街道)、管道燃气企业、一体化服务商对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进行监督竣工验收。各镇(街道)要切实规范台账录入和管理,组织有关村(居)做好用户信息统计工作,逐级审核,确保台账信息真实准确。
(五)时间安排。各镇(街道)要尽早开工建设,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做好采暖设备的调试工作,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各实施主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改造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同时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可持续。一是切实加强对项目推进、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强化工程施工组织和质量安全监督。二是结合区划调整,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衔接。三是组织辖区内村(居)清洁取暖改造用户签订承诺书,全面做好防止散煤复燃相关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措施,确保项目运营、资金拨付、安全管理、应急保障等长效机制落实到位,保障清洁取暖持续、规范运行。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清洁取暖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讲清改造工作截止时间和享受补贴期限,务必做到应改尽改。持续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让清洁取暖的各项政策特别是补贴政策、安全用气用电的常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有力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安全高效使用。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财政纪律和补贴政策,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各镇(街道)针对历次审计发现问题对2017年以来项目及资金情况重新梳理,重点对照有关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各镇(街道)要压实安全管理责任,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一是发挥村居安全员日常巡查作用,协助解决村居取暖安全问题。持续做好镇(街道)、村(居)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取暖安全意识。二是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监管工作不力、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四是加强宣传服务。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清洁取暖政策和安全用暖常识。组织有关企业在实施清洁取暖的区域增设服务机构或网点,配备专业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五)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一是严格督导检查。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调度全区清洁取暖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对各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镇(街道)进行重点督办并督促限期整改。二是严格绩效评价。组织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全面总结2017-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对照《淄博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回顾、查缺补漏,全面做好试点城市整体绩效评价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1.周村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2.周村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部门职能分工方案
3.周村区2020年农房能效提升和城区能效提升任务表
4.周村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周村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周村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刘 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赵 学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耿 峰 区政府副区长
解金章 区政府副区长
赵彩霞 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
胡 波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薛福河 区政协副主席、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董建生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欣荣 区科技局局长
朱 军 区公安分局政委
柏林成 区民政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贺迎东 区财政局局长
徐兆峰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存亿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鲍 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芒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周 刚 区应急局局长
杨延明 区审计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韩 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 涛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刘 强 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申佃涛 周村供电中心主任
张 健 王村镇镇长
车言峰 南郊镇镇长
贾万刚 北郊镇镇长
王军皓 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广涛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扬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臧建建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亮 城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协调及供应保障办公室、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各办公室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及供应保障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发展改革局,鲍滨兼任办公室主任,董建生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清洁取暖、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供应保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安排,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编制全区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和全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调度掌握全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工作推进情况;承担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清洁取暖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安排;积极争取对我区天然气、煤炭、电力等支持;依据淄博市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分年度制定储气设施建设计划,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定期调度储气调峰设施和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
2.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鲍滨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清洁取暖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安排;依据淄博市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指导督促各镇(街道)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程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掌握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
各办公室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镇(街道)要参照区里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领导机制、相关规划、建设任务、资金保障,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附件2 周村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部门职能分工方案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承担综合协调办公室职能,负责全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和全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清洁取暖相关的天然气主干管网、LNG接收站、城乡配套电网、外电入淄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做好长输天然气管线运行监管、保障服务工作,确保清洁取暖天然气供应;推动清洁高效燃煤热电联产、天然气热电联产和生物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服务清洁取暖;负责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清洁取暖、储气设施及储气能力建设相关的价格支持政策。
负责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承担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职能,负责推进清洁供暖相关产业发展,推动企业加强生产制造和研发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做好全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强化对商品煤生产、流通等环节监督管理,对禁煤区内散煤销售经营单位予以取缔,严格散煤管控,防止散煤复燃,做好清洁型煤和环保炉具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运行保障服务工作,确保清洁取暖供应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储气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编制天然气等保障应急预案,落实“压非保民”、错峰生产等措施;定期调度上报储气设施和储气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
区科技局:负责做好清洁采暖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城乡养老院、幸福院等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对我区清洁取暖工作支持,落实清洁取暖区级补贴资金,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使用办法,做好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抓总工作,承担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职能,会同区发展改革局联合承担综合协调及供应保障办公室职能;编制清洁取暖年度实施计划方案,推进清洁取暖用户建筑节能改造,指导督促各镇(街道)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程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就气代煤工程配套城镇燃气气源及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改造与城镇燃气企业进行对接落实;督促城镇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和下游用户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指导各镇(街道)按照“先合同、后改造”原则合理推进气代煤工作;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加快储气能力建设,落实应急储气能力;定期调度上报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各镇(街道)清洁取暖和储气调峰设施、储气调峰能力建设相关补贴资金的审计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快淘汰城乡分散燃煤锅炉,做好对各类清洁供暖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设施设备销售环节质量监管;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生产环节质量监管。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在推进城乡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调峰能力建设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能力建设的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城乡清洁取暖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有关项目的用地保障,加快推进地热能在供暖领域的开发应用;做好清洁取暖和储气调峰设施、储气调峰能力建设相关规划制定及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周村供电中心:负责推行峰谷电价政策和清洁取暖工程户表及以上电网改造具体实施。
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为气代煤工程提供有力的气源保障,做好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工作。
各级新闻媒体:负责做好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3 周村区2020年农房能效提升和城区能效提升任务表
序号 |
镇(街道) |
农房能效提升任务数 |
城区能效提升任务数 |
备注 |
1 |
南郊镇 |
770户 |
0 |
|
合计 |
770户 |
0 |
附件4 周村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镇(街道) |
任务户数 |
改造方式 |
备注 |
|||
集中供暖 |
气代煤 |
电代煤 |
|||||
城乡结合部 |
向农村地区延伸 |
||||||
1 |
王村镇 |
500 |
- |
- |
232 |
268 |
|
2 |
南郊镇 |
1470 |
- |
- |
400 |
1070 |
|
3 |
北郊镇 |
4407 |
1698 |
500 |
2209 |
- |
|
4 |
大街街道 |
47 |
47 |
- |
- |
- |
|
5 |
青年路街道 |
723 |
723 |
- |
- |
- |
|
6 |
城北路街道 |
553 |
- |
320 |
233 |
- |
|
合计 |
7700 |
2468 |
820 |
3074 |
1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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