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8〕60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8-5027382
成文日期
2018-06-07
发文日期
2018-06-08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有效性
失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8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8〕60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推进周村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促进全区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十件实事,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教育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新建中和街幼儿园,建设4620平方米园舍,新建区实验中学教学楼1幢,建筑面积18174平方米,年内主体施工。完成北门里小学改扩建工程,建设校舍建筑面积12230平方米。(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二、增设第三卫生间。新建公厕8座,每座规划占地100平方米左右,设置男女卫生间、管理房、工具间、环卫工人休息室等,全部增加第三卫生间,达到一类公厕标准。其中:规划建设1座具有多功能服务设施高档公厕,使城区公厕布局更趋合理,方便市民用厕。(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三、为城市、农村适龄妇女免费筛查两项疾病。年内,为5419名农村妇女(含流动人口200名)、4000名城市妇女(含1843名城镇贫困妇女)免费进行乳腺癌、宫颈癌两项疾病筛查。(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妇联,区民政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建设“周村文化云”平台。整合全区各类文化资源,建设周村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云平台,面向市民提供文化地图、信息公告、活动预约、场馆预定、培训报名等一站式文化服务,实现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五、推进全区免费产前筛查工作。切实做好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对夫妇双方或至少一方具有我市户籍,孕15-20+6周的孕妇,免费享受一次产前血清生化筛查服务。(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六、全面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水平。在区法律援助中心新设“妇女儿童维权岗”,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现弱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开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力推进预防和制止家暴工作,实施家暴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切实维护受家暴妇女合法权益。加大对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开展“法律六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单位)活动100场次,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依法维权能力。(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总工会)
七、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救助全区83名0-6岁脑瘫、智障、孤独症、听力障碍、低视力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为脑瘫儿童适配矫形器,听力障碍儿童适配助听器。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10个月康复训练。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或治疗达不到预期效果的,救助年龄可放宽到9周岁。(责任单位:区残联)
八、实施公园游园设施提升工程。按照海绵城市标准,对人民广场进行设施改造、功能完善和景观提升,提升改造面积12.6万平方米。对部分公园、游园进行配套设施改造,进一步提升全区公共设施服务水平,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九、推进“妈妈小屋”建设。重点在企业新建6处“妈妈小屋”,为孕期、哺乳期女性提供一个私密、安全、卫生的休息、哺乳场所。推进“妈妈小屋”规范化建设,打造5家示范点,把“妈妈小屋”建设成为健康交流的课堂和心理调适的“温馨驿站”。(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十、建立周村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依托区婚姻登记处建立周村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发挥全区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队伍作用,面对面为离婚夫妇、新婚夫妇及其他有婚姻指导需求的婚姻家庭开展婚姻指导、婚姻危机干预、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服务,普及健康的婚姻家庭理念,有效降低离婚率,促进家庭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民政局)
以上十件实事要在年内完成。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定期调度;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每季度上报实事进展情况至区妇儿工委办公室(邮箱:zcqfl@126.com;联系电话:6195359)。
附件:2018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的十件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附件
2018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的十件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实事项目 |
主要内容 |
任务分解 |
完成 时限 |
责任单位 |
分管 领导 |
责任 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实施教育设施完善提升工程 |
新建中和街幼儿园,建设4620平方米园舍,新建区实验中学教学楼1幢,建筑面积18174平方米,年内主体施工。完成北门里小学改扩建工程,建设校舍建筑面积12230平方米。 |
第一季度:中和街幼儿园项目和实验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做规划方案设计,实验中学新建教学楼完成立项;北门里小学新建教学楼主体施工。 第三季度:中和街幼儿园项目和实验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办理土地和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手续;北门里小学新建校舍完工。 第四季度:中和街幼儿园项目和实验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进行基础、主体施工。 |
2018年12月 |
区教体局 |
刘绵方 |
校管办 |
韩 伟 |
13964306872 |
2 |
增设第三卫生间 |
新建公厕8座,每座规划占地100平方米左右,设置男女卫生间、管理房、工具间、环卫工人休息室等,全部增加第三卫生间,达到一类公厕标准。其中:规划建设1座具有多功能服务设施高档公厕,使城区公厕布局更趋合理,方便市民用厕。 |
第一季度:完成选址,发布招标公示。 第二季度:确定建设单位,动工建设。 第三季度:加快施工,争取完成基建。 第四季度:投入使用。 |
2018年12月 |
区环卫局 |
冯培孝 |
清洁科 |
李 平 |
13573388316 |
3 |
为城市、农村适龄妇女免费筛查两项疾病 |
年内,为5419名农村妇女(含流动人口200名)、4000名城市妇女(含1843名城镇贫困妇女)免费进行乳腺癌、宫颈癌两项疾病筛查。 |
第三季度:完成任务数的70% 第四季度:完成任务数的30% |
2018年12月 |
区卫计局 |
吕 峰 |
基妇科 |
张林琳 |
6195829 |
4 |
建设“周村文化云”平台 |
整合全区各类文化资源,建设周村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云平台,面向市民提供文化地图、信息公告、活动预约、场馆预定、培训报名等一站式文化服务,实现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对接。 |
第一季度:制定实施方案,完成平台项目采购。 第二季度:完成平台所需图片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上传,开始文化云平台的研发和设计。 第三季度:开展文化云平台工作人员培训,文化云平台正式投入运营。 第四季度:充分利用云平台提供文化精准服务,巩固提升平台利用效率。 |
2018年12月 |
区文化新 闻出版局 |
赵德会 |
文化科 |
杭 永 |
6195048 |
5 |
推进全区免费产前筛查工作 |
切实做好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对夫妇双方或至少一方具有我市户籍,孕15—20+6周的孕妇,免费享受一次产前血清生化筛查服务。 |
第一季度:完成当年度的25% 第二季度:完成当年度的25% 第三季度:完成当年度的25% 第四季度:完成当年度的25% |
2018年12月 |
区卫计局 |
吕 峰 |
基妇科 |
张林琳 |
6195829 |
6 |
全面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水平 |
在区法律援助中心新设“妇女儿童维权岗”,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现弱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
第一季度: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开辟维权绿色通道,熟悉妇女儿童业务的律师负责案件办理。 第二季度:不断完善帮扶措施的同时,筛选一批专业知识的律师参与维权。 第三季度:总结1、2季度工作中的经验,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及时维权。 第四季度:畅通维权通道,梳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做好分析研判。 |
2018年12月 |
区司法局 |
李 涛 |
区法律援助中心 |
梅玉亮 |
18953375733 |
6 |
全面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水平 |
开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及时办理司法救助,为农村妇女、留守儿童提供司法服务,让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有问可答、有诉可投、有难可解,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 |
2018年12月 |
区法院 |
董田军 |
民一庭 |
贺 荣 |
6196809 |
合力推进预防和制止家暴工作,实施家暴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切实维护受家暴妇女合法权益。 |
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面向群众扎实开展《反家暴法》宣传活动,提高《反家暴法》的群众知晓率。 |
2018年12月 |
区妇联 |
袭祥娟 |
权益部 |
李 丽 |
6195282 |
||
实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家暴告诫书》。 |
2018年12月 |
区公安分局 |
王建国 |
治安大队 |
黄社花 |
2135374 |
|||
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及时受理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而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按照规定为其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 |
2018年12月 |
区法院 |
董田军 |
民一庭 |
贺 荣 |
6196809 |
|||
加大对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开展“法律六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单位)活动100场次,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依法维权能力。 |
举办妇女维权知识讲座、宣传等活动30场次。 |
2018年12月 |
区妇联 |
袭祥娟 |
权益部 |
李 丽 |
6195282 |
||
举办“法律六进”活动30场次。 |
2018年12月 |
区司法局 |
聂 敏 |
宣教科 |
李彩霞 |
6195596 |
|||
举办女职工权益保障讲座、宣传等活动20场次。 |
2018年12月 |
区总工会 |
赵小月 |
女工部 |
赵小月 |
13695330677 |
|||
举办妇女儿童法律宣讲、宣传活动10场次。 |
2018年12月 |
区检察院 |
常永栋 |
未检科 |
张 涛 |
18553321090 |
|||
举办妇女儿童法律宣讲、宣传活动10场次。 |
2018年12月 |
区法院 |
董田军 |
民一庭 |
郑泽利 |
6192111 |
|||
7 |
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 |
救助全区83名0-6岁脑瘫、智障、孤独症、听力障碍、低视力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为脑瘫儿童适配矫形器,听力障碍儿童适配助听器。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10个月康复训练。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或治疗达不到预期效果的,救助年龄可放宽到9周岁。 |
第一季度:调查评估确定残疾儿童救助对象,组织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及时拨付康复训练救助资金。 第二季度: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康复训练质量。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继续拨付康复训练救助资金。 第三季度: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对康复训练情况进行回访评价。继续拨付康复训练救助资金。 第四季度: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情况进行总结,有针对性地做好后续救助工作。调查下年度救助对象。 |
2018年12月 |
区残联 |
马红霞 |
康复科 |
李 勇 |
6195460 |
8 |
实施公园游园设施提升工程。 |
按照海绵城市标准,对人民广场进行设施改造、功能完善和景观提升,提升改造面积12.6万平方米。对部分公园、游园进行配套设施改造,进一步提升全区公共设施服务水平,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 |
第一季度:进行测绘,完成基础数据收集。 第二季度:完成社会资本方招标,方案设计。 第三季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工程施工。 第四季度:工程全部完成,做好工程后期养护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
2018年12月 |
区园林局 |
刘 勇 |
规划科 |
邹继周 |
7867022 |
9 |
推进“妈妈小屋”建设 |
重点在企业新建6处“妈妈小屋”,为孕期、哺乳期女性提供一个私密、安全、卫生的休息、哺乳场所。推进“妈妈小屋”规范化建设,打造5家示范点,把“妈妈小屋”建设成为健康交流的课堂和心理调适的“温馨驿站”。 |
第一季度:进行宣传、摸底。 第二季度:着手实施创建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3处“妈妈小屋”建设、3家示范点。 第四季度:完成3处“妈妈小屋”建设、2家示范点。 |
2018年12月 |
区总工会 |
赵小月 |
女工部 |
赵小月 |
13695330677 |
10 |
建立周村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 |
依托区婚姻登记处建立周村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发挥全区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队伍作用,面对面为离婚夫妇、新婚夫妇及其他有婚姻指导需求的婚姻家庭开展婚姻指导、婚姻危机干预、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服务,普及健康的婚姻家庭理念,有效降低离婚率,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
第一季度:广泛宣传发动,成立区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队伍。 第二季度: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工作制度,健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内容,畅通工作渠道,有效开展婚前辅导和离婚“劝和”工作。同时整合社工、法律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以社区、村居为单位的婚姻家庭调解网,着眼于基层居民中处于萌芽状态中的婚姻家庭问题的指导与协调,通过个案工作稳定家庭一个点,影响周围一大片。 第三季度:加强设施建设。会同民政局按要求建设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配备办公桌椅、电脑和打印机、监控录像等设备。 第四季度:建立培训机制。采取培训、邀请专家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市妇联组织婚姻辅导员、社工和志愿者以经验体会交流等培训方式,进行专业化的培训,提升婚姻家庭辅导员“劝和”业务能力。 |
2018年12月 |
区妇联 |
袭祥娟 |
权益部 |
李 丽 |
6195282 |
配合妇联建立周村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完成办公设施及人员配备,组织人员参加省厅的婚姻家庭辅导系统培训,结合实际情况对有婚姻指导需求的人员开展辅导工作。 |
2018年12月 |
区民政局 |
李宗斌 |
婚姻登记处 |
陈宗伟 |
13964339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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