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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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周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字〔2023〕2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周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36号)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达到1.05以内,积极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和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

二、工作任务

1.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建立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及相关部门组成的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引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完善乡村家庭教育阵地建设,不断提升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服务水平。指导乡村学校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推动乡村中小学校文明校园、绿色校园、温馨校园、书香校园创建,不断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改善乡村学校育人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省市区三级乡村温馨校园、乡村绿色校园、乡村书香校园实现全覆盖。2025年,镇驻地中小学校省级、市级文明校园比例分别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妇联)

2.实施教育强镇筑基工程。乡村教育镇村一体化体制进一步完善,持续优化《周村区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实施“一二三四五”计划(即一体两翼、三段联动、四个前列、五年行动),整合区内优质资源,指导各试点镇持续在学校管理和教师评价机制改革、教研科研、教师培训、文化建设、硬件建设、仪器配备等方面深入开展工作。全面提高各省、市强镇筑基改革试点镇教育质量,辐射带动乡村教育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乡村学校布局规化更加合理,进一步完善《周村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十四五”期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数量不再新增。2023年,全面提升乡村寄宿制学校住宿条件。持续为在校就餐学生提供更加安全、实惠的餐品,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达标,保障学生热水供应。在已经实现所有乡村学校功能室建设及仪器器材配备达到省定Ⅱ类办学条件标准的基础上,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更新与维护。在乡村学校护眼灯全面安装到位的基础上,做好后期的使用与维护。督促学校定期对校舍、院墙、大门、体育活动器械、校园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维修维护,持续优化美化乡村学校及幼儿园室内外环境。做好镇域内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做到新建居住区与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乡村学前教育公办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周村交警大队)

4.实施乡村校长培养工程。加大城乡校(园)长交流轮岗力度,加强乡村优秀校(园)长队伍建设和储备,确保50%以上的乡村学校校长、副校长年龄在45岁以下。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对后备干部开展教育管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有计划、分批次安排后备干部跟岗学习、挂职锻炼,为干部成长搭建舞台。完善《周村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优秀校长向乡村学校流动。加大乡村校长培训力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培训体系。通过确定合理的培养目标、制定完善的培训方案、提供多样的培训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校长领导力培训机制。乡村骨干校长接受省级培训比例达20%以上,接受市或县级轮训比例达100%。完善《周村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全面强化名校长培养力度,加快推进乡村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实施乡村教师队伍提升工程。按照“倾斜乡村、足额补充”原则,为乡村中小学配齐教师。对存在结构性缺员的乡村学校,以学区为单位组织紧缺学科教师走教,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每年选拔一批优秀师范类在校大学生,到乡村学校开展实习支教。为乡村公办幼儿园补充聘任高质量幼儿教师。支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提升学历层次。全面推动我区申报的山东省教师教育协同创新项目“协同培育:‘1+1+N’教师培训队伍建设”实施,以协同培育为抓手,将山东师范大学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推动区域内城乡教师协同发展。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30名青年骨干教师予以重点培养。(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实施乡村教师待遇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各项教师工资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乡镇补贴。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提升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居住条件,持续改善周转宿舍取暖消暑、卫生洗浴、办公家具等配套居住设施。进一步探索定制化、个性化健康查体,多渠道多形式关心关爱教职工。继续严格落实乡村教师子女入学入园优待政策。有序推进“头雁计划”“强基计划”“雏鹰计划”“三名工程”及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开展区级“三名”工程评选,确保乡村名师、名校长占比不低于20%。(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

7.实施城乡协作发展工程。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实现优质资源向乡村延伸。实施集团内学校教育教研一体化管理,即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研活动、统一教师培训、统一教学质量评价。完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实现城乡幼儿园规章制度同完善、幼儿园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加快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加强乡村学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优化、美化乡村学校及幼儿园室内外环境,配齐配足相应设施设备。制定《周村区示范性教育集团培育方案》,每年打造2-3个示范性教育集团。制定《周村区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联系学校工作制度》,每所学校至少安排一位区学科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进行定点联系。每学期有计划的对乡村薄弱学校和乡村薄弱学科开展集中视导和蹲点视导工作,区学科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定期通过教学视导、名师送课、主题教研、联合体教研等方式带动乡村学校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更新教师观念,提升信息化教学水平。加强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南郊中学挂牌“山东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基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8.实施高中段教育特色提升工程。认真落实周村区“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全力推进区实验中学在市级特色高中基础上,积极争创省级特色高中,2023年底前,学校至少建成2个市级学科基地。支持区实验中学从特色化课程体系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创新育人方式等方面,建设省级特色高中和省市级学科基地。鼓励区实验中学根据特色发展需要,在中考政策总体规定下,科学调配招生计划,依法依规设定自主招生标准,完善自主招生方案,实现学校多样发展、特色办学,推动考试招生和教育教学有效衔接,提升育人质量。加强艺术、体育特长学生教育管理,健全完善保障机制,配齐配强艺体专业师资,创新优化艺体特长生课程设置,提升学校艺体特长生培养质量。全面加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社区教育、技术推广、技能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9.实施乡村学校特色发展促进工程。发挥乡土文化优势,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和研学课程,各乡村学校、幼儿园至少建立1处劳动实践场所并充分利用。广泛开展特色活动、特色社团、特色项目建设,逐步形成“一校一品”。组织校本特色课程评选和学科优秀课例展示活动,每年至少推广3节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案例)。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发挥“1+1+N”团队作用,扎实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实践研究,大力推进乡村学校基于“互联网+”环境下教与学模式改革。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的常态化应用。不断优化区域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应用,聚焦课堂教学主阵地,以城乡发展联合体为单位,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常态化应用,推动城乡教育教学均衡发展。积极参加“托起乡村少年梦”活动,进一步开展中小学生综合实践,确保每个乡村学生在小学和初中学段内,均享受一次有质量的“进城拓展视野”机会。构建乡村教育科学化、个性化、精准化评价体系,修订完善《周村区学校、幼儿园发展性评价方案》,实施个性化评价,促进乡村学校、幼儿园特色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文化和旅游局)

10.实施教育信息技术赋能工程。以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推进乡村学校信息技术与学科深度融合应用。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乡村学校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展师生信息素养提升行动,培养乡村学校师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举办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应用交流会和场景建设案例交流展示活动,提高乡村学校信息化应用整体水平。加大乡村学校新型智慧终端配备力度,开展以数据驱动和个性化为核心的“云+端”智慧教学实践,探索新型教与学模式,打造“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周村样板。(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11.实施乡村特殊儿童关爱工程。乡村孤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入园率、入学率、巩固率保持100%,确保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做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2023年,实现乡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全覆盖、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教育资助补助政策,定期开展“1对1”家访,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坚持摸排识别全覆盖,发挥平台优势,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通过学生申请、“三级”评定、学校公示等方式,全面精准认定困难学生,确保精准识别。(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团区委、区残联机关、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周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由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职责分工,明确推进任务,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各乡村学校、幼儿园要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为契机,着眼长远,精准对标,科学谋划,促进乡村教育不断提升。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及时积累实践案例、提炼经验,梳理总结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进行推广和宣传,通过推树典型,引领区域内乡村教育振兴发展。

(四)强化督导考核。区政府将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督办情况,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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