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字解读)《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4-547395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2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解读)《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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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1日,周村区人民政府以政字〔202433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将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明确要求。中央及省、市、区先后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作出顶层设计。2023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7月,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了重要指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区供销联社代区政府起草《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文件精神,推动供销系统高质量发展,区供销联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区直相关部门单位和听取基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文件以区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二、决策依据

1.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

2.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字〔2024〕36号)文件。

三、出台目的

推动全区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文件明确了主要发展任务以及保障措施,为奋力推进“品质活力、强富美优”幸福周村现代化建设贡献供销力量。

四、主要内容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农资仓储能力达到1万吨,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区20%以上的耕地,经营服务网点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和中心村全覆盖。主要任务包括五项内容,把“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构建区、镇、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提出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生力军,推进农产品物流和保障体系建设。目前,已建成区供销综合集配中心和13处农村供销服务网点,开放办社纳入了全区4家农资实体。全区供销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3万亩次以上/年,近年来多次组织或参加农产品展销会、供销年货大集等产销对接活动,创新推出了“供销甄选”为农服务品牌和“乡村振兴‧供销贷”,促进农超对接,提供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五、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周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解读科室:区供销联社办公室

解读人:区供销联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李军

联系电话:0533- 619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