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商务局
标题: 淄博市周村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493206620A/2025-550411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0 发布机构: 周村区商务局

淄博市周村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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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周村区商务局联系(地址:新建东路201号周村区政务中心;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131;电子邮箱:zhoucunqushangwu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周村区商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单位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积极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法定基础内容全面公开明确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及领导人职务等基本信息。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要求。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发布财政预算、决算详细信息,按类别、具体名目、情况说明等部分公示详细信息,增强财政透明度。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商务领域的重要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包括对外贸易、招商引资、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我单位严格按照各级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回应公众的信息需求。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我单位依据商务部门职责,更新了主动公开目录。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安全无虞。平台建设方面。不断优化政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提升内容维护质量,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此外,充分利用政务号等渠道,拓宽信息公开途径。监督保障方面。加强体制机构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单位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例如,部分重要通知的公开存在滞后性。针对这些问题,我单位已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二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未来,我单位将继续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我单位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2024年度共办理建议提案11件,均已按时办结并回复。

3.创新实践情况: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我单位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如通过政务号发布美食、住宿攻略等。

4.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等措施,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