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 14201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低速四轮电动车市场的建议 )
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142015
建议人: 崔海峰
主办单位: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07-2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 142015号提案的答复

 

崔海峰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低速四轮电动车市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好多的老年人都开上了低速电动车。这种车价格便宜,驾驶操作容易,像汽车一样开着,还无需上牌考驾照。但正如您提案中指出的那样,这种车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安全系数没有保障。而且老年人也没有参加过驾驶培训,交通安全常识缺乏,在路上随意变更车道,给道路行车安全造成了很大隐患。区市场监管局深刻认识到低速电动车市场存在的问题隐患,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积极履职尽责,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开展电动车生产企业摸排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我局负责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监管工作。通过网络数据排查和监管人员日常排查,我区目前未发现低速四轮电动车的生产企业。

二、落实部门质量监管职责。《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意见》(鲁政办字[2018]241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2019]13号),对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清理整顿工作均规定了明确的时间表,通知中明确加强生产销售监督执法的时间期限,自国家标准出台三个月后,全省(市)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车产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区域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严禁违法违规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工信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中提出加快标准制定工作。经查询“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仅在2021年6月出台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目前仍在制定阶段。因国家强制性标准还没有出台,所以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车现在暂无法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三、加强同工信、交通等部门信息沟通,严格禁止低速电动车新增产能。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从源头上杜绝非法低速电动车流入市场。

再一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对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将长期关注,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为我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 142015号提案的答复.docx

一、基本情况及现状 “老头乐”属于低速四轮电动车(也有三轮),在中国市场的表现可以用火爆来形容,低速电动车充分满足了三四五线城市以及广大农村地区的出行需求,是市场化所诞生的产物,现已经成为低速电动车的代名词。 周村区现有人口35.38万人,机动车保有量为17万,电动车保有量为10万辆左右,周村区老年人约7万人,四轮电动车保有量达到2万辆之多。周村区共有售卖低速电动四轮车的店铺几十个,主要是日常销售电动车的商家代卖,品牌鱼龙混杂,售卖的车辆品牌有“盛昊”“龙启”“金彭”,知名品牌有“爱玛”,互联网品牌有“牛电”“优米新能源”等。价格从6800 到28800 不等,主要以9800-18800价格的为主,多为铅酸电池,一次充电里程数从40公里到120公里不等,时速多为40-60公里每小时,同时,大多数零售商对车辆性能了如指掌,但对是否可以上路、啥时候可以上牌,交警查不查等实质性问题均含糊其辞,以“大街上这么多跑着的”“我两三天就能卖一辆”“这么多人都买了”“交警还能给你砸了不成”等说法进行干扰。 二、存在的问题 因四轮电动车的车速并没有达到机动车的标准,因此一直没有被纳入到机动车管理中。由此带来的质量层次不齐,使用端乱象丛生等问题,成为了城市交通中的一个重要隐患。 1、产品质量堪忧。低速电动车相对于常规的高速电动车由于没有统一的国标,仅有2021年6月工信部出具的标准,生产几乎都处于极度无序状态,大部分甚至是各种小作坊,小厂商,这些企业原来大多以生产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为主,产品也都是从原有产品“魔改”而来,质量难以保证。 2、监管出现盲区。由于低速电动车是“野蛮生长”的产物,所以在监管上基本都是一片空白,在实际监管实践中目前淄博市处于放任状态。许多生产企业或小作坊为了躲避监管,将大量产品下放到难以监管的乡镇,导致了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 3、安全系数较低。低速电动车的驾驶者大多都是老人,没有经过充分的培训,部分出现载人、载孩子上下学,同时车辆安全性能难以达到普通乘用车水平,在碰撞事故中乘员出现严重伤害的风险极大。由“老头乐”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数,据2013年到2018年数据统计,因四轮低速电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83万起,直接导致1.8万人死亡、18.6 万人受伤。 4、影响城市管理。“老头乐”没有规范的使用标准,使用者多为老年人,且未经专业培训,使得老头乐也成为乱停乱放重灾区,严重阻碍交通,成为城市管理中常反弹的“灰色区域”。 三、规范的意义和可行性 1、目前无所替代。低速电动四轮车是专门为老年群体打造的,这类车购车对象大部分是老年人,老年人考驾照难度非常大, 但是又需要能满足接送孩子、买菜买饭等五公里生活圈,目前 在老年群体中没有很好的代步工具可以实现“无驾照、无牌照、无保险”的替代,“买来就能上路”的老头乐仍是老年人首选。 2、对老年人友好。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因制造工艺比较简单,没有复杂技术要求,所以价格比较便宜;使用时还非常简单,尤其是把式的老年人能够轻松上手;行驶速度较慢,还拥有遮风挡雨的全封闭车棚,能够提供安全舒适驾乘环境;它更比两轮电动车稳定性强。总之,能够向老年人提供更好出行体验。 3、对农村群众贡献高。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工业化水平提高和农民消费水平持续提升,农村居民远距离出行需求日益增多,农村道路交通配套设施逐步完善,机动化出行工具成为农村居民的重要选择。农村地区停车充电空间充足,电力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波峰与波谷的充电选择灵活,而四轮低速电动车产品续航延展性非常高,可满足不同用户个性化需求,这些都是在农村发展的利好条件。 四、意见建议 规范而不是“一取了之”,在国外也有先例,虽然在我国,“老头乐”好像是低劣产品代名词,然而在日本和欧洲,微型低速四轮电动汽车颇受欢迎,既然廉价的低速四轮电动汽车没有足够的硬件成本预算来保障车辆主被动安全,那就通过严格的使用条件限制,比如美国严禁其在高速公路和双车道上行驶等要求以尽可能排除路面不安全因素。在我国,工信部2021年6月17 日发布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最受关注的就是对被俗称“老头乐”的低速电动车新规,新规的出台,意味着合规的“老头乐”将能转正并合法上路,也意味着国家层面采取的是“疏”而不是“堵”,“规范”而不是“一刀切”。作为地方政府部门,要本着为民负责的态度,慢慢疏导。 1、统一“老头乐”的路权。现在淄博市对于老头乐的标准是“准备禁止”,这样的管理有些混乱,即使有需求的老年人也处于观望的状态,他们虽然有购买这种车型的需求,但是担心购买车辆之后,不允许上路行驶。应该统一下老头乐的路权,规范这种车辆的上路门槛,同时明确这种车辆所行驶的道路,这样老年人就可以放心的购买并且使用了,不用再担心能买不能用的情况发生。 2、提供学习交规的机会。一部分老年人在使用老头乐上路的时候,出现违规违章的情况,这部分老年人可能存在不懂交通法规,同时安全意识性不强,所以在外出时会出现横过马路、随意变道,甚至出现乱闯红灯的现象。在老年人使用老头乐上路时,政府应该强制其学习基本交通法规,同时增强安全意识,让老年人知道在道路上该怎么样正确地行驶,这样既保护了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同时也能够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3、做好销售商户的规范工作。对周村区内销售商、批发商进行定期清理,对售卖的符合工信部标准车辆的予以正名和大力支持,对于售卖不规范、安全系数低车辆的商户进行限期整顿和清理,对已经销售了的车辆进行登记并指导商户进行售后的完善。 “为民者,民拥戴之”。周村区“老头乐”销售商和购买者近两年翻倍增长的背后,实质反映的是老年人迫切想改善生活质量和体现自身价值的本质,若我们只是“彻底地禁用”,虽然很好操作,但会给老年人的出行带来很大的困扰,对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指数提升没有动力,若是相关政府部门增强责任心,通过加强管理、规范运行的方式对其进行解决,定能使广大的老年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