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1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继续保持周村区不锈钢产业良性发展的建议)
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143019
建议人: 马菲
主办单位: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4-08-2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马菲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继续保持周村区不锈钢产业良性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不锈钢产业高速发展,作为我区的优势产业已发展成为全国规模第三的不锈钢市场,年交易额超过300亿元,经营主体约700家左右。但正如您提案中指出的那样,市场存在经营主体质量意识差距较大,质量保证能力不足,少数业户存在质量以次充好的情形。区市场监管局深刻认识到不锈钢市场存在的问题隐患,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积极履职尽责,采取措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对接不锈钢产业龙头企业,促进企业质量品牌建设。

前期,走访联系山东伟业、新世纪、金润德等不锈钢龙头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在“好品山东”、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山东优质品牌等品牌申报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及帮扶指导,助力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二、建立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站,为市场提供便捷检测服务。结合市局提出的局地共建项目,通过与淄博市质检院对接,主动联系周村不锈钢行业协会,了解不锈钢市场产业发展需求,探讨在周村不锈钢市场建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与协会、市质检院联合建设,目前从实验室、检验设备、服务平台等方面已经取得初步进展。

三、积极争取监督抽查经费,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因为我区财政预算比较紧张,近两年我局申报的监督抽查经费一直未批复,导致没有资金开展不锈钢监督抽查。下一步继续积极向财政申请资金,力争解决监督抽查经费不足问题。同时结合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站的建设,探讨合作模式开展抽查工作,努力维护不锈钢市场的健康发展。

再一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对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将长期关注,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为我区不锈钢产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16

联系人:朱伟   联系电话:6191005

抄送:区委办公(区政府办公)、区政协提案工作室

 

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19号提案的答复.doc

不锈钢产业是我区的优势产业,也是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产业。随着经济形势的影响,不锈钢产业面临着许多困难。经析,我区不锈钢产业发展存在着以下不足:   一、不锈钢市场信誉存在风险。部分不锈钢公司存在所供不锈钢产品及配件材质、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以次充好的情况,损害了我区不锈钢市场的信誉。   二、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存在短板。不锈钢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对所持、所供货物的质量把关能力较弱,从而导致供方违约的情况存在。   三、不锈钢企业法律风险预防意识弱。合同中存在条款因违反法律等强制性规定致使约定无效、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等情况,双方买卖合同履行过程证据留存不足,导致纠纷出现时处于被动局面。   四、不锈钢企业之间竞争多,合作少。各企业存在竞争关系,合作意识不足。   为维护我区营商环境,促进不锈钢产业良性发展,为此,特建议:   一是加强负责部门监管。职能部门如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通过样品抽检、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促进不锈钢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维护好我区不锈钢市场的信誉。   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责功能。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牵头,共同制定我区不锈钢行业自律规范公约,提升不锈钢企业的诚信经营理念,主动维护不锈钢市场交易秩序。   三是开展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由市场监管部门、不锈钢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配合牵头,开展不锈钢从业人员的技术、管理、应用等相关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销售能力、风险防御能力,对不锈钢及配件附加特殊标志、质量检测证明报告等。   四是充分发挥新兴销售模式。建立不锈钢企业数据平台,引导企业更加适应新销售模式,各不锈钢企业之间形成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深度合作模式。   五是提升不锈钢企业的法律风险预防意识。有主管部门如市场监管局、行业协会管理部门牵头,依托律师协会、司法部门法律知识保护平台,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企业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