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期(2023年度总第1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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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81J/2023-533810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08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周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第1期(2023年度总第1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及《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两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的通知》,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近期,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罐头、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共22类26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25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依据详见附件3。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饼干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餐饮食品15批次,2批次不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豆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方便食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蜂产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糕点16批次,1批次不合格;罐头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酒类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粮食加工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肉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乳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糖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94批次,3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蔬菜制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水产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速冻食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糖果制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调味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饮料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周村区宏福家超市抽检的1批次沃柑,联苯菊酯的检测结果为0.1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2、在周村邓琳日用百货商行抽检的1批次鲜鸡蛋,地美硝唑的检测结果为5.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3、在周村文顺日用品经营部抽检的1批次海绵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的检测结果为1.22,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4、在周村茗恩小面馆抽检的1批次自消毒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 计)的检测结果为0.0067mg/100cm,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在山东康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和路店抽检的1批次芹菜,甲拌磷的检测结果为0.38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6、在周村张奇食品店抽检的1批次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检测结果为233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特别提示消费者,当发现违法经营食品行为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