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6年第4期(2026年度总第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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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81J/2026-559015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0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近期,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共计14大类食品的17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保健食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餐饮食品48批次,1批次不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豆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粮食加工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肉制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乳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72批次,2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蔬菜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速冻食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特殊膳食食品1,未检出不合格;调味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饮料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周村小梅川味馆抽检的1批次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2.在周村区振茂食品经营部抽检的1批次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3.在周村巴蜀一锅餐饮店抽检的1批次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特别提示消费者,当发现违法经营食品行为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