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080018)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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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51Q/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5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水利局 |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080018)问题整改
情况的公示
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淄环督〔2019〕3号)和《周村区贯彻落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方案》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080018)问题涉及我区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部分河长“只挂帅不作战”,摆放河长公示牌就完事,河道垃圾、污水外溢、枯枝落叶、白色垃圾、漂浮物、杂物等问题突出,相关问题未整改到位或整改后反弹,得不到彻底解决。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出现河道垃圾、污水外溢、枯枝落叶、白色垃圾、漂浮物、杂物等问题及时清理,杜绝出现“只挂帅不作战”情况。
三、整改措施
周村区召开了各镇(街道办)、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紧急会议,针对指出的问题立即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即全部整改。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加大巡河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区河湖长办公室每月对河长巡河情况进行通报。立即对低洼破损的地方进行修补整改。
四、完成情况
整改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周村区水利局反映,公示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533-6195897
邮箱: zcqhzb@zb.shandong.cn
周村区水利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