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3-01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领导分工情况;机构设置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优待抚恤、双拥共建、权益维护、就业创业等工作。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zhoucun.gov.cn

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周村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淄博市周村东街863号,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3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周村区东街863号

邮政编码:255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533-6195403

电子邮箱:zcqtyjrswj@zb.shandong.cn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机关:周村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电话:0533-6195403,邮箱:zctyjrswj@zb.shandong.cn,地址:周村区东街863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周村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3-6195389,邮箱:zcqdzxxzx@zb.shandong.cn,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周村区人民政府,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电话:0533-6195859,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机关:周村区人民法院,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电话:0533-6165607,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附件:1、政务公开申请表.docx

     2、依申请流程图.doc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于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东街863308邮编:255300电话:6195403邮箱:zctyjrsw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公开监督,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社会支持的政务公开品牌。现向社会公布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主动公开

2023我局主动公开了退役军人招聘会信息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情况、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情况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83条,贯彻“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主动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严把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五个环节,同时加强与申请人之间的沟通,确保依法依规办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1已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保障了政府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政务公开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算决算等栏目,做到稿件分类放置,稿件及时更新,2023年度我局没有超时更新稿件情况。 

4、平台建设方面

建强用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运营力量,形成全覆盖融媒体矩阵,不断提升官网、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官网新开设1双拥共建优化专栏内容,及时发布信息,主动解读政策,正面引导舆论,窗口作用发挥明显。官微发布新闻83条,订阅用户数增至2057人

5、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建立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监督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提高发布内容,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总体负责,开展全局门户网站发布、受理、审核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明确了1名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人员和2名审核员,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政策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每季度安排专人对政府季度通报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本单位已发布的稿件,建好管好政务公开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惠及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和查阅便利性还有差距;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不断加强对科室和下属单位调动不足,存在应该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三是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和推送精准性还有差距。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打通政策性文件公开的“最后一公里”,制作政策包,提供分类检索和政策解读链接,便利公众查阅和获取,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及时上报更新信息;三是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利用图表解读,视频解读的方式提高政策的解读质量,有效提升政策传播率和到达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建议提案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2023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增设双拥共建专栏,普及双拥知识,宣传我区双拥共建情况。

(四) 2023 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3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落实《2023 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已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信息62条,贯彻“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主动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宣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和服务情况。及时公开退役军人招聘会信息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情况、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部为自然人申请,涉及退役士兵安置情况,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理过程中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并对各科室、下属单位的信息进行最终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全面履行内容审核把关职责先审后发,确保发布的信息权威、准确、及时,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区政府要求持续完善优化局网站栏目布局及时发布信息,主动解读政策,正面引导舆论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政务宣传,及时有效公开相关政策和信息通过培训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目前有专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信息的及时全面,准确详实;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适时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领导职工的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性和多样性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不断加强。对科室和下属单位调动不足,存在应该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

存在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转变原来“固化”思想,树立政务公开大局意识,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学习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加强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逐步增加多种形式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1件,建议提案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同时对办理结果及时进行了网上公开。

(四)本机关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五)其他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东街863305

邮编:255300  电话:6195403  传真:6195403

邮箱:zctyjrswj@zb.shandong.cn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科学优化栏目设置,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4条,及时主动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宣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和服务情况。公示公告栏目及时将“军港日”专门招聘会信息及时公布宣传,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公开每季度局长办公会;细化就业创业栏目,从政策制度、补贴公示、经办流程等方面分别细化公布,便于退役军人浏览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更新2021年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责任清单职责,推进各项公开任务完成;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全面履行内容审核把关职责,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发布的信息权威、准确、及时,制定《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主动解读政策,正面引导舆论。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及时有效公开相关政策和信息。

(五)监督保障。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目前有专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注重培训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市区召开的政务公开培训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比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增强,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树立政务公开大局意识,始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把好信息保密审查关的前提下,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机关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五)其他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东街863305

邮编:255300  电话:6195403  传真:6195403

邮箱:zctyjrswj@zb.shandong.cn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124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一、总体情况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包括:专题会议和部门会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视频政策解读等

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各个科室职责。

建立健全自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组织对科室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进行考核予以公布,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

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公开了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议,并及时整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浮动金额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便民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开展相对缺乏。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和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认真开展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高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8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形成2019年度周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3名兼职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单位内部年终考核项目。按时完成并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我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系统各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等,并根据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布了咨询、监督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过单位保密审查,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缺少安排部署;三是对于各类媒体的运用不够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各科室信息公开考核力度,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做好学习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局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三是继续学习使用各类媒体平台,更好发挥媒体作用。不仅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畅通媒体采访渠道,还要及时跟进新媒体的广泛运用,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020年,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后的信息公开工作连续性,不断层,保证政务信息、政策解读、服务指南等内容能够第一时间、多渠道、多形式展现在群众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