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
  • 法定职责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所属事业单位

一、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优秀地域文化交流与传播,稳步提升周村旅游品牌形象和齐文化软实力、影响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市场执法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市场执法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统筹规划全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市场执法事业发展,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名城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五)管理全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六)指导、管理全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七)负责全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功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八)指导、推进全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市场执法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推广文化和旅游行业电子商务服务。

(九)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统筹规划全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优化全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协调。负责文化事业和旅游方面统计工作。

(十一)制定全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旅游整体形象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全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推进全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化市场执法行业组织的业务、精神文明建设以及诚信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级(含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宗教设施等的文物保护工作。

(十四)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指导全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负责管理和指导全考古工作,监督、管理在周村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监管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指导协调全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

(十六)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领域行政执法、大案要案督办和组织协调等工作。组织查处出版环节、著作权广播影视、网络视听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七)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闻、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指导全新闻出版事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对全出版物内容监管和审读工作,负责全著作权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及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宜。

(十八)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九)加大对文艺重点人才的培养、宣传力度,加大文艺急需人才引进,负责对文化和旅游系统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十)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统筹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文化事业和旅游方面统计工作。

   (二十一)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姓名:

    孙德志
  • 简历:

    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
  • 职务:

    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 分工:

    主持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物局、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组工作。
  • 姓名:

    槐瑞雪
  • 简历:

    女,汉族,1982年3月出生,民革党员,本科学历
  • 职务:

    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 分工:

    负责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物局、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事务和业务工作。
  • 姓名:

    张清明
  • 简历:

    男,汉族 ,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 职务:

    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 分工:

    主管机关行政、文物博物、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文化和旅游保障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文物科、文物管护服务中心。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
  • 姓名:

    王生华
  • 简历:

    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 职务:

    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 分工:

    主管文化执法、工青团妇、财务等工作,分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
  • 姓名:

    李正瑜
  • 简历:

    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 职务:

    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 分工:

    主管文旅产业、招商引资、五长制等工作,分管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
  • 姓名:

    杨洋
  • 简历:

    女 ,汉族,198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 职务:

    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 分工:

    主管党建纪检、组织人事、精神文明等工作,分管图书馆。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
  • 姓名:

    刘涛
  • 简历:

    男 ,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 职务:

    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主管文化事业、乡村文化振兴,分管文化和旅游管理科、文化馆。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
  • 名称:

    文化和旅游保障科(挂统计科牌子)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4楼462室
  • 电话:

    0533-6195318
  • 职责:

    负责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我区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区音乐、舞蹈、戏曲、书法、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以及文物、新闻出版方面政策规划,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的发展规划。 组织协调文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负责文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人才等工作。负责文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群团、工青妇工作。
  • 名称:

    文化和旅游管理科(挂文物科、新闻出版科牌子)
  • 负责人:

    杭永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4楼471室
  • 电话:

    0533-6195898
  • 职责:

    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及镇办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指导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承担文化惠民工程,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 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推动文创产品开发,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旅游景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审核、申报、管理区级(含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区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宗教设施等的文物保护工作。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指导全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监督、管理在周村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 贯彻执行新闻出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建设和全民阅读工作。承担新闻、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区出版物内容监管和审读工作,负责全区著作权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及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宜。
  • 名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 负责人:

    陈明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4楼471室
  • 电话:

    0533-6195898
  • 职责:

    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发布文化和旅游安全信息。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 名称:

    周村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57号游客服务中心2楼
  • 联系电话:

    0533-6195773
  • 职责:

    1.参与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并配合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全区旅游统计工作,为发展旅游业提供技术支持。2.参与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为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服务保障;进一步整合全区旅游资源,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为推进乡村旅游和全域旅游发展提供服务保障。3.负责全区A级景区、星级饭店、注册旅行社、工农学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点等涉旅企业的服务保障工作,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协助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4.参与研究制定周村区旅游商品开发计划,组织开展旅游行业的对内、对外宣传和促销活动,为重点旅游产品的市场营销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指导涉旅企业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旅游新闻宣传推广和舆情工作,推动周村旅游整体形象及周村旅游品牌体系建设。5.参与研究制定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周村智慧文旅建设,推动旅游大数据建设,提升旅游服务智能化水平。6.配合做好全区旅游行业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7.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8.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名称:

    周村区文化馆(挂周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
  • 负责人:

    靳红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1楼西首
  • 联系电话:

    0533-6410740
  • 职责:

    1.以文艺的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创作生产和推广群众文艺作品及其他公共文化产品。组织开展相关文化理论研究。2.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交流活动。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3.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服务和社会艺术教育工作。辅导培训基层文化人员和文艺骨干。4.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名称:

    周村区图书馆
  • 负责人:

    丁磊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楼东首
  • 联系电话:

    0533-6195955
  • 职责:

    1.收集各类型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理和管理维护,开展特色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全面收集、整理地方文献,收集并促进古籍包括民国文献的保护、展示、开发、利用,推进周村区文献信息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区域内资源共建共享。2.推进单位信息化,智慧化、数字化开发建设,开展数字图书馆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作,面向社会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包括图书、报刊、数字资源等文献资料的查询、借阅、复制、利用等,开展读者信息服务,包括参考咨询、信息发布等。3.优化读者服务,做好图书借阅、报刊阅览服务,做好免费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的针对性文化服务。4.举办讲座、展览、教育培训、参观等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依托尼山书院组织开展国学和传统文化的普及、推广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5.整合全区阅读资源,开展馆外阅读服务,实行总馆主导下的通借通还和人员培训,推进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6.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名称:

    周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负责人:

    张洋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1楼
  • 联系电话:

    0533-6195997
  • 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电影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对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电影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3.负责查处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电影市场的重大案件,承办省、市有关管理部门交办的案件,组织全区性治理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4.负责查处演出、娱乐场所、出版印刷复制、文化传媒、互联网及互联网上网服务、图书、期刊、音像制品、艺术品、文物、计算机软件、广播影视、电影、网络视听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5.负责对全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进行监督审查。6.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动漫、网络游戏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职责。7.负责查处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违规活动和行为。8.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日常督察工作。9.负责区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名称:

    周村区文物管护服务中心
  • 负责人:

    张砚铭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4楼469室
  • 联系电话:

    0533-6195996
  • 职责:

    1.深入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2.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文物资源调查等相关工作,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指导镇办及有关部门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3.负责协调全区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4.负责全区各类博物馆的业务指导工作。5.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6.对全区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7.蒲松龄书馆作好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负责对古建筑进行保护,负责对游人开放及内部其它设施管理。8.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