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信访局
标题: 淄博市周村区信访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11370306F49085956A/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08 发布机构: 周村区信访局

淄博市周村区信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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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

2.负责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区委、区政府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3.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关机关批转的信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

4.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或者协调处理。

5.向有关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和督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区委、区政府批转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6.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者建议。

7.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维护信访秩序。指导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以及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8.负责信访群众向区政府提出复查申请的程序性办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信访听证工作。

9.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