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信访局

周村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3-01

《周村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区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区信访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领导简历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我局负责的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区信访局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四)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信访局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其他根据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区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zhoucun.gov.cn。

  还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微信、微博、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区信访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我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 通过区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区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政务公开栏目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我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我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我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我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周村区信访局工作机构为:周村区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周村区信访局(周村区青年路371号)

  邮政编码:255300

    通信地址:淄博市周村区青年路371号周村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195220,传真:6195882

       邮箱:zhoucunquxinfangju@zb.shandong.cn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区政府工作部门通过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电话:0533-6195389,邮箱:zcqdzxxzx@zb.shandong.cn,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周村区人民政府,电话:0533-6195859,邮箱:zcqdzxxzx@zb.shandong.cn,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机关:周村区人民法院,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电话:0533-6181541,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淄博市周村区信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4

淄博市周村区信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1日起,至2024年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周村区信访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青年路371号;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220;电子邮箱:zhoucunquxinfangju@zb.shandong.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周村区信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公开监督,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社会支持的政务公开品牌。现向社会公布周村区信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区信访局共公开主动公开指南、政策法规、机构职能、政府公开、年度报告、会议信息、财政信息、建议提案等各类信息共10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并公布有关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严把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五个环节,同时加强与申请人之间的沟通,确保依法依规办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信访局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从而不断提高了信息管理水平,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衔接和正常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信访局及时完善本机关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依托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定期维护信息公开专栏,定期优化相关信息的修改和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详实。

(五)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监督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提高发布内容,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总体负责,开展全局门户网站发布、受理、审核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明确了1名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人员和2名审核员,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政策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每季度安排专人对政府季度通报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本单位已发布的稿件,建好管好政务公开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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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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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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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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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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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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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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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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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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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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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信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系统内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     改进情况:一是转变原来“固化”思想,树立政务公开大局意识,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学习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加强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逐步增加多种形式的解读;三是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利用图表解读,视频解读的方式提高政策的解读质量,有效提升政策传播率和到达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区信访局无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公开工作。

(三)《2024年周村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为提升信访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年举行2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员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持续推进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工作模式。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对学习贯彻国家、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信访工作条例》政策解读、政府重点决策部署、“大督查大调研大接访”活动以及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等多个领域信息内容全面公开,逐步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周村区信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