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区级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3-12-08

淄博市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1

淄博市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办事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点》要求,主动向社会主动公开公示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商事登记、食品经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医疗机构等成立、变更、注销的信息,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公开项目关,针对公开内容不同,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

202311日至20231231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文件及信息58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公开申请4,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组织责任领导,强化日常工作保障,明确责任落实,提升工作效率。局办公室牵头积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实行信息公开人员AB岗,保障工作运转。强化信息公开人员职责履行,熟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形成主要领导总指挥、总引领、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负责同志具体干、具体抓、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与考核制度要求,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调整、撤销不合时宜的信息,做到系统平台勤维护,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相关要求,发布《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明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3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务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信息时效性也有待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提升人员素质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结合实际推陈出新,创造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三是做到及时发布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定期更新,不断增加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丰富公开工作的形式和内容,让政务公开落在实处,而非流于表面,保障公开效果。

六、其他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2.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115

淄博市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淄博市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深化政务公开,保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点》要求,主动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公示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三公经费”决算预算,商事登记、食品经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医疗机构等成立、变更、注销的信息,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

202211日至20221231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文件及信息45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收到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明确责任落实,提升工作效率。局办公室牵头积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实行信息公开人员AB岗,保障工作运转。强化信息公开人员职责履行,熟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形成主要领导总指挥、总引领、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负责同志具体干、具体抓、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与考核制度要求,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调整、撤销不合时宜的信息,做到系统平台勤维护,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相关要求,发布《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明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9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务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信息时效性也有待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提升人员素质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结合实际推陈出新,创造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做到及时发布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定期更新,不断增加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丰富公开工作的形式和内容,让政务公开落在实处,而非流于表面,保障公开效果。

六、其他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2.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时间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113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1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公众对社会建设发展的参与度,作为政府部门要以“公开”为底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周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要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审批职能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点》要求,主动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公示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三公经费”决算预算,商事登记、食品经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医疗机构等成立、变更、注销的信息,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文件及信息300

二是以满足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化需求为目标,围绕“一证化”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重点环节,“无证明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策方案、事项清单,跟进相关政策解读,并公开咨询联系电话以便群众咨询相关业务和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收到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实行信息公开人员AB岗,保障工作运转,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强化职责履行,明确责任落实,熟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形成了主要领导总指挥,总引领,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负责同志具体干、具体抓、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与考核制度要求,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调整、撤销不合时宜的信息,做到系统平台勤维护,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相关要求,发布《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明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4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信息公开机制仍需不断完善,信息时效性也有待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健全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提升人员素质能力,跟进政策要求,加强工作培训,结合实际推陈出新,创造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及时发布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丰富公开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增强对公众的吸引力,让政务公开落在实处,而非流于表面。

六、其他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2.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2021年度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政协提案主办件1,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件,均已公开。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8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0

一、总体情况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相关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同时,结合行政审批工作的特殊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加强了保密工作的落实力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行政审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三是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截止201912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行政许可1306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和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截止20191231日,我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4

42

130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2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了制度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局信息公开的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针对上述问题,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谋划策。

二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这一平台,推进相关信息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发挥办事大厅、查阅场所、公开栏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周到的服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按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监督和考核。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落实考核检查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纳入考核评比,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