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周村区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63586243529/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21 发布机构: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周村区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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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周村区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13月份以来全面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全面梳理精简各类证明材料。为确保无证明改革扎实推进,本着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形成《周村区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共555项,包括直接取消事项224项,免提交事项331项。

二、决策依据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9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215号)要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减证便民总体要求,推进落实区委、区政府2021年实施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攻坚,周村区出台《周村区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试行)》

四、重点举措

《通知》围绕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落地落实,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一部分,多渠道实现证明免提交。明确了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执行的时间。分别围绕告知承诺”“数据共享”“部门核验三种免提交方式落地,对各部门提出了要求。同时,强调了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禁将共享和核验信息用于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第二部分,做好工作有序衔接。围绕证明事项取消和调整办理方式后工作有序衔接和改革平稳过渡提出要求,强调无证明改革要以尊重申请人意愿为原则。围绕我区市民到区外办事需要开具证明和外地群众到我区办事需要提交证明两种特殊情况专门作了说明。

第三部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失信惩戒提出要求,对告知承诺不实等情形的处理作了说明。围绕投诉举报、责任追究、执行及落实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清单实施的时间

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中,明确为直接取消的证明材料,自发布之日起不再收取,其他证明材料自202151日起实现免提交,有关办事部门单位不得向申请人索要。

六、“证明”的概念及“无证明”的涵义

通知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等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是指周村区区域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再到区域内相关单位开具证明,而是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

七、建设“无证明城市”的主要目标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依托数据归集和共享,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坚持法有规定无需提交,充分利用告知承诺、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周村区区域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变群众跑腿干部跑腿”“数据跑路,实现从减证便民无证利民的转型升级。

 

    解读单位: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解读科室:业务指导科

    解读人:李长勇

    政策咨询电话:0533-619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