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1〕56号文件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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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3586243529/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2021年7月22日,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1〕56号文件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的通知》(周政办字〔2021〕29号)并向社会公开,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重大举措;是推动信用评价等级及评价结果在行政审批领域广泛应用,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承诺即入”极速审批新模式,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释放市场活力的具体实践;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的有力支撑。
二、决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56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满足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成本,积极实施审批流程再造、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以群众、企业视角,不断发现和解决审批程序“中梗阻”问题。
三、出台目的
推动信用评价等级及结果在行政审批领域的广泛使用,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承诺即入”极速审批新模式,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四、重要举措
1.大力推行极简审批。对纳入信用审批、“承诺即入”的事项减环节,减材料,不断修改和完善标准化工作规程、服务指南。做好线上和线下办事公开,完善政务服务和部门办事平台功能,对可实现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的各类证明、证照等申请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2.统一规范工作流程。事前核查信用情,告知准入准营条件,对达到信用标准自愿选择“承诺即入”且完整提交申请材料及告知承诺书的即时作出审批决定。
3.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加强审批与监管之间的有效衔接。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入”审批决定后,应及时将承诺信息、审批结果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并同步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监管部门即时纳入监管范围。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根据改革模式分类明确监管标准、方式和措施,强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
5.实施失信惩戒。建立“承诺即入”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对虚假承诺的申请人信用修复前不得再适用“承诺即入”模式。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统筹做好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具有审批权的部门要健全协调落实推进机制,优化操作流程,做好信用审批事项的分类梳理、流程优化、清单公布等工作;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对实行“承诺即入”的事项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尽快制定配套改革措施,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审管衔接。
3.鼓励探索创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承诺即入”改革的广度、深度,完善配套服务制度,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措施。
4.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认真做好实施方案和事项办理流程的宣传解读,提炼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为改革工作深入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解读单位: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解读科室:业务指导科
解读人:田力
政策咨询电话:0533-619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