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1〕56号文件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63586243529/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23 发布机构: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1〕56号文件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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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2日,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156号文件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的通知》(周政办字202129号)并向社会公开,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重大举措;是推动信用评价等级及评价结果在行政审批领域广泛应用,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承诺即入极速审批新模式,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释放市场活力的具体实践;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的有力支撑。

二、决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56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满足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成本,积极实施审批流程再造、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以群众、企业视角,不断发现和解决审批程序中梗阻问题。

三、出台目的

推动信用评价等级及结果在行政审批领域的广泛使用,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承诺即入极速审批新模式,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四、重要举措

1.大力推行极简审批对纳入信用审批、承诺即入的事项减环节,减材料,不断修改和完善标准化工作规程、服务指南。做好线上和线下办事公开,完善政务服务和部门办事平台功能,对可实现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的各类证明、证照等申请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2.统一规范工作流程。事前核查信用情,告知准入准营条件,对达到信用标准自愿选择承诺即入且完整提交申请材料及告知承诺书的即时作出审批决定。

3.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加强审批与监管之间的有效衔接。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入审批决定后,应及时将承诺信息、审批结果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并同步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监管部门即时纳入监管范围。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根据改革模式分类明确监管标准、方式和措施,强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

5.实施失信惩戒。建立承诺即入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对虚假承诺的申请人信用修复前不得再适用承诺即入模式。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统筹做好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具有审批权的部门要健全协调落实推进机制,优化操作流程,做好信用审批事项的分类梳理、流程优化、清单公布等工作;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对实行承诺即入的事项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尽快制定配套改革措施,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审管衔接。

3.鼓励探索创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承诺即入改革的广度、深度,完善配套服务制度,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措施。

4.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认真做好实施方案和事项办理流程的宣传解读,提炼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为改革工作深入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解读单位: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解读科室:业务指导科

解读人:田力

政策咨询电话:0533-6195599